[日]横沟正史《首》作品简介与读书感悟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横沟正史写过一部非常有名的长篇小说叫《八墓村》,其大致内容为:在鸟取县与冈山县交界处的深山里有一个破落村庄,三百八十年前,一位将军率领战败的七个武士,用三匹马载了三千两黄金逃到这里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横沟正史写过一部非常有名的长篇小说叫《八墓村》,其大致内容为:在鸟取县与冈山县交界处的深山里有一个破落村庄,三百八十年前,一位将军率领战败的七个武士,用三匹马载了三千两黄金逃到这里,寻求村民的庇护,躲避敌人的追杀。村民们看他们可怜,便同意了,其实是贪图他们携带的黄金,于是趁着武士们不备发动突然袭击,将他们统统杀死。武士们临死前对村子下了诅咒,要老天对村民们降下世世代代遭遇横死的惩罚。村民们很害怕,将武士们埋葬在山丘后面,从此这个村子也便被称为“八墓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八墓村》这部小说充斥着诡异恐怖的氛围,尤其是想到横沟正史创作的由头竟是日本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津山事件”(1938年5月21日发生在津山市附近西加茂村的大屠杀惨案),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而在推理小说创作中,后来也有很多作品采取类似的模式,即为了私吞一群陷于困境、舍命相投的人的财产,先是假意收留施以援手,而最终将其杀害,若干年后,加害者或者其子孙遭遇酷报,在连环杀人案中相继遇害……

鲜为人知的是,横沟正史作品排名,在中国的古代笔记中,也有不少这类“八墓村故事”,读起来让人充分领略到人性中丑恶阴惨的一面。

鲜为人知的是,在中国的古代笔记中,也有不少这类“八墓村故事”,读起来让人充分领略到人性中丑恶阴惨的一面。

横沟正史,1902年5月24日出生于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东川崎町3丁目,是父亲宣一郎(药种商)和母亲波摩的三子。上有歌名雄(5岁)、富重(5岁)、五郎(3岁)。父母均是冈山县出身。 1907年,生母去世。1908年,父亲。

一、四万买命银,七个无头人

杭州有个名叫汤世坤的秀才,三十多岁,在一户姓范的人家坐馆教书。一天晚上散了学,他在屋中独坐。时值冬月,汤世坤一向畏风,便将书斋的窗户尽行关闭。夜交三鼓,一灯荧然,屋子里十分寂静,汤世坤正在看书,忽然见窗户被推开,“有无头人跳入,随其后者六人,皆无头,其头悉用带挂腰间”。一看这景象,汤世坤差点儿被吓死,谁知更加可怖的一幕发生了,这七个无头人竟围住他,摘下挂在腰间的头颅,“各以头血滴之,涔涔冷湿”,汤世坤惊恐万状,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恰好书童进来倒尿盆,看到这幕景象,将盆中溺物泼向那些无头人,它们才一冲而散。再看汤世坤,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主人闻讯匆匆赶来,“灌姜汤数瓯”,汤世坤才醒来,要求回家,主人唤来肩舆送他。汤世坤的家在城隍山脚下,肩舆抬着他快到家时,他突然大喊大叫要折回,舆夫们不知究竟,他说看到山坡上“夜中七断头鬼昂然高坐,似有相待之意”。没办法,舆夫们只好如他所请,抬他回到主人家中,“主人无奈何,仍延馆中”,汤世坤身热如焚,一病不起。

横沟正史的创作量惊人,如《狱门岛》《八墓村》《恶魔的彩球歌》等都是脍炙人口的杰作。其中《狱门岛》被公认为日本推理文学史上的经典名著。其战后推出的名作《本阵杀人事件》以名探金田一耕助为主角 ,获得压倒性成功。后。

原来,汤世坤的前世姓吴名锵,乃是明末娄县的知县。当时娄县有七个大盗,抢劫富户,得到四万两银子,将其埋在深山中的某个地方。不久,这七个大盗被捕,依律当斩,他们七个人一合计,不如用钱买命,便找到娄县典史许某,请他代向吴知县交涉。吴锵明知盗罪难逭,表示拒绝。许典史引用《左传》中“杀汝,璧将焉往”的掌故劝道:“先答应他们,等他们供出埋银的地点,再掘取其银而仍杀之!”吴锵一时心贪,便同意了……而那七盗丢银丧命,自然怨气不散,到冥府伸冤,阴官亦认为吴锵所作所为卑劣至极,才令青衣人将今世已为教书先生的他锁拿。汤世坤被带到阎罗殿,只见七鬼“头摇于腰间,狞恶殊甚,开口露牙,就近来咬我颈”,不禁拼命哀求,最终阴官只同意他稍回阳间跟妻子告别。

说完这些“前世今生”,汤世坤便不复开口,无言而卒了。

《子不语》

二、杀之璧焉往?投胎败汝家!

记载在《子不语》中的这则汤世坤的故事,很容易被后人认为是纯粹的一段鬼话,毕竟随园主人的这部书里充斥着荒诞不经的内容,但倘若换个角度,就能发现,排除掉断头七鬼、魂游阴间等内容,故事表现了我国古代牢狱中一些真实的“黑幕”。

中国古代牢狱的黑暗,绝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道尽的。在那暗无天日之所,一个囚徒的生死,完全掌控在从牢头、典狱到知县组成的罗网之中,真个“让你三更死,没人留你到五更”。在这种情况下,囚徒们的种种祈求活命之法,只能是“赌”,赌那些执掌自己命运的黑手能稍有人性,网开一面,但赌的结果却多半是输。这也就造成类似汤世坤的故事层出不穷,在古代笔记中十分常见。比如乾隆年间学者王椷所著的《秋灯丛话》中就记有这样一事:

[日]横沟正史《首》作品简介与读书感悟

《秋灯丛话》

会稽有个姓唐的师爷,乾隆初年在一县作幕。当地有剧盗三人,抢掠无数,最终被捕。即将问斩的前夕,他们找到唐师爷“贿数千金求其援”。唐师爷纳之,却不伸援手,看着他们被斩杀,但毕竟心里有愧,于是辞归故里。一年后的一天,他偕友出游,本来好端端的,半路上突然变了神色,奔跑回家,藏匿室中,自己抽自己的耳光骂道:“既诓我金,何毕我命?踪寻经年今始遇,将焉逃耶?!”说完跳起来把身体往地上砸,“顷复跃起,若有摔之者”,没过多久,他就七窍流血而死了。

《秋灯丛话》的成稿时间约在乾隆四十二年的冬天,早于《子不语》(《子不语》大约成书于乾隆五十三年),加之《秋灯丛话》当时流传不广,王椷的文名又并不显,是以袁枚未必读过此书,不大可能存在从中“融梗”的问题。也就是说,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两个文人写出相同类型的故事,说明此类案件在当时十分常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SlPBk8SXidT4Uehq52q6Q 提取码:opwc 《横沟正史作品集》共30本,作者是日本推理文坛的泰斗横沟正史,一生致力于推广推理文学。

清末汪道鼎所著《坐花志果》中所记一事,则十有八九是从《子不语》中汤世坤事而来:“宣城有巨盗行劫久,金多而党众,营汛莫敢谁何。”朝廷被迫选派了一位“严厉有吏才”的官员来治理宣城,这位官员果然雷厉风行,履任还不到十天,即设法将巨盗捕获。巨盗以数万两银子行贿他,希望饶自己不死。家人劝官员不要拿这笔贿金,官员笑着引用《左传》里的话说:“杀之,璧将焉往?”遂纳其贿,然后仍然按律将巨盗诛杀。巨盗伏法的当晚,官署的守门人突然见那巨盗的鬼魂进入宅门,大吃一惊,“呵之不止,追之不及,入内室而灭”。天亮时,那官员的小妾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花天酒地,为非作歹,把父亲辛苦创下的家业败了个精光——“人咸知为盗之索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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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汤世坤的遭遇,应该说投胎败家要“人道”得多。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杀汝,璧将焉往”这句话的由来。文见《左传·哀公十七年》,讲的是卫庄公无道,戎州人攻打他,卫庄公逃到戎州己氏家里躲避,掏出一块玉璧说:“只要你救了我的命,玉璧就是你的!”己氏说:“杀了你,玉璧又能到哪里去?”遂杀之而取其璧。

还有些死囚,知道自己罪无可逭,提前献出“其璧”,只为求个全尸,而竟依然得不到承诺者的践诺。清代学者朱海所著《妄妄录》中记山东一个偷采人参者,被捕后依律被判处死刑,他临刑前找到刑部一位名叫杨七的狱卒,“以人参贿杨,又与三十金,嘱其缝头棺殓”。杨七一口答应下来。谁知等采参者被斩首后,杨七“竟负约,且记人血蘸馒头可医痨瘵,遂如法取血”——不仅背信弃义,而且丧心病狂!结果他刚刚抵家,就用两只手自扼其喉喊叫道:“还我血!还我血!”顷刻喉断而死。

三、为灭冤杀罪,更灭诉冤人

事实上,司法者为了“取其璧”而害人的事情,直到民国依然常见。《洞灵小志》中写直隶总督府的幕僚王某,有一次旅居天津某旅馆,突见楼梯上站着两个“冥役”:一个持牌,一个拿着铁链,“状狰狞可怖”。王某大叫一声发了狂,不停地说着胡言乱语道:“某案东窗事发,你们五个人都是案中人,不日都要前往阴曹地府对质!”家人知道他是中了邪或者鬼上身,禳解之、医治之,却都没有效果,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发狂死去。不久之后,王某的四个曾经在直隶总督府一起工作的同事也都先后暴死。人们了解之后才得知,原来王某在佐幕期间,仗着权势,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与那四个人一起贪图利益,“有所倾害”,终于招致被害者投诉冥司,遭到酷报。

《洞灵小志》

还有比“取其璧”更狠毒的害人动机,可称之为“灭其迹”。《客窗笔记》记载,江苏臬司(主管一省刑狱的按察使)遇到一起案件:沛县县民某甲与妻子吵架,离家出走,“会近地有一尸,被重伤,面目腐烂不甚可辨,衣履与甲极相似”。因为某甲之妻一向与邻居某乙有奸情,且广被县民所知,故人们都怀疑是其妻与某乙串通谋杀了亲夫。县令听说此事,将其妻与某乙拘押来,严刑审讯。虽然两个人极力否认,但“奸有证据,尸有相似”,两个人难以自明,且三木之下,谁人能忍,只好被迫认罪。巡抚和臬司衙门审核之后,批准如律抵罪,将二人处死。

个人感悟:小说结局实在是出人意料,其实这部小说并没有前几部小说凶手那样沉重的的犯案理由或者不正常的心理状态,反而理由十分简单就是为了“钱”。反倒是提出促使凶手杀人的遗嘱的人物令人震惊!这名角色人物的想法非常偏执与。

再说某甲,离家出走后在各地打工不归,一晃半年过去了,在徐州工所执役的时候,听同伴说起发生在家乡的这一“杀夫大案”,不由得骇然失色:“我固在也,而妻论死”!他赶紧跑回家中,到县衙自首。县令一见他,吓得魂飞天外,知道自己杀错了人,犯下了大罪。无计可施之下,县令带着某甲来到臬司衙门,“晋谒密陈”。臬司深知,此案一旦传扬出去,自己势必因为核准死刑失误而被朝廷问罪,于是让县令把某甲收入司监(按察司牢房),当晚某甲便不明不白地死在牢中,其妻与某乙的被冤杀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后来臬司因为在丁忧期间干涉一起重案而被处死,“家亦全破”,时人都说这是他活该受的“冤狱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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