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作品简介与读书感悟](http://image.tianshugan.com/tp/100.jpg)
1984年,71岁的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首版了她的自传体小说《情人》,又名《渡河的故事》。面世即受到瞩目,一举收获法国文学界最高奖项龚古尔文学奖,在世界文学领域更是引起极大的反响。
王晓波如此评价《情人》:“我喜欢过不少小说,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作品,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现代小说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小说,那是人的错,不是小说的错。”
电影《情人》女主角剧照
1、以“我”的口吻自述,叙述朴素,情感浓烈、真挚
故事以一个15岁的少女“我”的口吻开始自述。上世纪30年代,她们一家五口从法国远渡重洋来到越南。父亲突然身亡,母亲不善投资,家庭几尽破产。之后,母亲开办了一所简陋的法文学校,以此来养活三个孩子,日子过得十分拮据。少女时代的女孩正在读书,时常乘坐汽车和渡船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
15岁的一天,在渡船上,遇见一个比自己大12岁的华裔男子。男子对她一见钟情,主动提出用他的黑色大轿车送她回学校。这个中国男子,家境殷实,父亲是殖民地重要财阀成员,所住蓝琉璃栏杆的别墅,是女孩从不曾涉足的、遥遥相望的富人区。两人认识之后,常常跑出来私会,中国男人把女孩带到自己的单身公寓里来。就在那里,尚未成人的女孩奉献了自己的童贞。
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不断地幽会,男子疯狂地迷恋上了女孩,可是对于她来说,看起来想要的似乎只有他的钱。后来,两人[迫于这私情已经被人发现,便带着彼此走入对方的家族,结果都是不被接纳。最终,“我”无法逾越肤色,也没有办法摒弃民族的偏见,不得不离开,回巴黎定居。他也因家族同样无法接纳白人,又无法离开父亲钱财的支撑,遵从家人,回国成婚。
《情人》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
电影《情人》剧照
2、 宛若一帧帧电影画面般美妙的语言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 ”
这是全书最广为人知的一段话。读起来,仿佛看到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白发苍苍,轻轻地倚靠在一张古老的椅子上,半杯茶,一本书,她的目光并没有注视着书籍,却远远的看向了窗外,看向了自己从前走过来的一路、一路。
没有额外的华丽的修辞,也没有繁杂的比喻,直白的、沉静的、稀薄的、安宁的,就将一个久远的故事娓娓道来。三言两语,奠定了全书的一个基调,平静的、低沉的、阴暗的。于是,“在那个国土上”就注定没有色彩浓厚的传奇,注定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注定演绎了一个似乎随处可见,转瞬即逝却又让人一生难忘的故事。
电影《情人》剧照
3、 表述自我与虚构现实,呈现回廊式的故事结构,让情节增加一份迷离虚幻的色彩。
初读《情人》,总有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觉得她的事件脉络特别不清晰。一会儿是“许多年之前”,一会儿又是“我儿子二十岁时的照片”,总觉得混乱不堪。这样跳跃式的写作方法完全不同于我们以往阅读到的循序渐进的东西。章节与章节之间,段落与段落之间、故事和故事之间、回忆和另一段回忆之间,仿佛没有关系,随心所欲的就抖落了出来。
玛格丽特·杜拉斯(1914-1996)是法国当代最著名的女小说家、剧作家和电影艺术家。她于1914年4月4日出生在越南嘉定,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她四岁丧父,童年的苦难和母亲的悲惨命运影响了她的一生。 杜拉斯十八岁时来到巴黎求学。
杜拉斯写作《情人》时已经七十一岁了,小说是以老年人的视角将故事“颠三倒四”的回忆出来,有一种对于时光易逝的感慨始终贯穿。过去、现在、将来、之后、以前、过往,就在这样一种结构方式之下,让自己年少青春时期的故事、心境再现,激起无数读者对于往事追忆的共鸣。一会儿,她表达一下此时此刻我作为一个年迈的老人的想法,一会儿又重新回到从前故事的某一个时间段上,再偶然的往另一个时间节点上走一下。当下波澜不惊,往事弥足珍贵,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大张旗鼓的来回切换。
把纯粹的虚构,推向现实,又把现实归结于它来源于想象中的某一个片断,再给你讲,这些就是“我的自传”,再告诉你这样的事情女曾经真实的发生在“我”的人生。情节与气息流转,自传与虚构摇摆,故事忧伤迷离,充满魅力。
电影《情人》剧照
4、当代女性的成长从生涩到成熟,由此可见一斑。
百度这样介绍这本书:《情人》是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获得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小说从不同的视角揭示了现代法国社会中男女对性爱的感悟和反思,折射出西方世界感情生活的不同侧面。是一部。
“我”是一位白人女孩, 15岁,本应该是家里最受宠爱的小幺。可是,母亲只爱大哥,那个为所欲为,欺负二哥,赌博、挥霍,一事无成、一无是处的长子。一味的纵容一个孩子,换来的就是忽视另外两个孩子,于是,他们长成了勉强可以有一点点相依偎的孤独的灵魂。
所谓保持独立和所谓的自尊,不过是少女孤立地承担着生活艰辛和痛苦。直到,湄公河畔,她与自己的中国情人相遇。未曾成熟的心,对爱和对拥抱的极度渴望,似乎通过这名男子,她就都能得到了。精神、连同物质,给予她生命崭新的形式,又以忘情的两性之爱脱离四周冷得让人窒息的一切。
情人》(L’Amant)讲的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在殖民地,一个贫穷的白人姑娘和一个富有的中国青年的绝望的爱情故事。谁都会讲这种故事,就看谁讲得精彩了。我以为写小说就是如此,看谁把故事讲得精彩,还能从精。
可以看到,从这里,实际上,少女是得到一种救赎的。虽然,她依然无助、惶恐、空虚、苦闷,可是她内心已经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可以偏安一隅的所在,欲罢不能。
杜拉斯之前,没有人如此大胆,没有人,会把这种世俗所公认的堕落当作一场拯救仪式。其实,杜拉斯自己在意识形态里,也鄙视这样的行为。她充满矛盾的面对这份情感,它不道德,可是她热爱这不道德,它不道德,可是它她以温暖,它不道德,可是没有它,她连生活走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曾经杜拉斯在提起这段故事时,缓缓地讲,“我需要他的钱为卧病在床的母亲治病,我需要他的钱供荒淫无耻的大哥寻欢作乐,我需要他的钱改变这穷困潦倒的家。这位黄皮肤的情人带着我们全家人,去高级餐馆,去逛夜总会,满足我们可悲的虚荣和自尊。”
我想, 当杜拉斯缓缓地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从心里已经承认,他爱过,她亦爱过,和金钱,和利益,有关,和金钱,和利益,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