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打,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类违法犯罪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
一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挖掘核查、现行案件深挖彻查,对110接报警记录全倒查,对久拖未决、结论存疑、侦办缓慢的重点线索和重点案件挂账督办。
三是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推进破案攻坚、专项打击、预警防范各项措施,连续保持“两升两降”工作目标,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3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86人。乌鲁木齐公交地铁支队串并分析,连续打掉2个电信诈骗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8人;喀什地区喀什市公安局精准研判,破获“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追缴赃款60.6万元。
四是严打易发多发犯罪。针对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黄赌毒、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多警种联动快速出警处置、快速打击侦办、快速破案追赃,其中破获寻衅滋事案件35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2人;破获故意伤害案件15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71人;破获殴打他人案件222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65人;破获盗窃案件184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36人;破获黄赌毒案件150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97人。破案追赃返还群众现金4360万余元、黄金2559克、手机电脑等719部、汽车13辆、摩托车45辆、牛羊马等258头(只)。其中克州阿合奇县公安局破获“8·15”开设赌场案,涉案赌资87.9万元;塔城地区公安机关连续打掉4个盗窃通信设施团伙;和田地区和田市公安局破获“7·29”特大盗窃案,追缴被盗物品价值47.8万元。
——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一是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科学调整警力布局,全方位加强夜间重点部位巡查、重点场所清查、重点通道检查,同步落实宣防措施,以守护群众平安“可见、可触、可感”的方式,对社会面治安开展“大清扫”。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全区累计出动民警辅警259万余人次,出动警车4.5万辆次,发动组织群防群治力量12.5万人次,查处酒驾、醉驾、炸街扰民854起,检查重点场所10.7万余次,巡查重点部位4.3万余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6万余处,设置宣防点位1.4万余个,发放宣传资料48.8万余份。二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以最高标准巡控社会治安,第一时间服务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署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攻坚、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旅游道路交通管理集中攻坚,持续推进“两项治理一项攻势”,扎实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攻坚。“百日行动”期间,查处一批公路重点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规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酒驾醉驾5047起。全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20.5%、48.5%、6.2%,其中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44%、83.3%、42.5%。
——缉捕在逃人员。紧盯目标逃犯加大追逃力度,通过全面细致开展基础信息摸排战、搜集战,成功抓获一批逃犯。“百日行动”以来,共抓获在逃人员870名,其中抓获潜藏30年以上在逃人员4人,公安部A级逃犯1人,公安部B级逃犯2人,潜藏10年以上在逃人员2人,劝投、遣返境外在逃人员5人。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抓获在逃人员161人;巴州、博州、克拉玛依市公安机关成功从境外劝返3人回国投案自首。
——持续强化暖警爱警激励增效。“百日行动”以来,全疆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舍“小家”为“大家”,顶骄阳、冒酷暑,以再接再厉的斗志、执法为民的热情、纪律严明的作风,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守卫群众平安、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惠警措施,慰问抚恤因公牺牲、负伤和病故的民警职工、亲属,解决实际困难,深挖选树先进典型,启动战时表彰奖励机制,4个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4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累计为6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3个集体记集体嘉奖、31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20名同志记个人嘉奖,通报表扬成绩突出集体149个、民警辅警751人。阿勒泰、塔城、吐鲁番、博州、哈密、喀什等地分阶段评选“优秀党支部”“优秀派出所”“优秀便民警站”等模范单位和模范窗口41个,分批次评选“优秀党员”“优秀民辅警”等先进榜样4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