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发票丢失,这个太常见了,只要是纸质的或需要邮寄的都是有可能丢失的,甚至有的会计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少了发票,直到操作发票勾选的时候这才发现少了发票才想起来纸质的发票还没收到。
那么我们遇到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丢失发票后应该如何处理吧。
一、发票丢失后怎么办?
自2019年7月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登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二、丢失发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四、丢失普通发票后的处理
1、电子发票:
一般情况可以重复打印不用担心丢失(电子客票只能打印一次,不能重复打印)
2、纸质发票:
(1)可以取得证明时,取得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的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2)确实无法取得证明时,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财政部令第98号)
五、丢失空白发票(包括专票及普票)
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毁损报告表》,持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六、如何查看销售方是否至税务机关做过发票遗失处理?
很多会计对于现在取消了登报以及已报税证明单觉得不放心,害怕销售方不去做发票遗失而不敢做认证抵扣,其实在综合服务平台可以看到发票有没有在税局做过遗失处理,操作如下:
1、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2、选择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
3、找到遗失的待勾选发票后拖动下方滚动条拉至最右方点击查看明细信息,如果发票在税务局做过遗失处理会有违法违章信息显示。
法律分析:发票丢失的,应当在遗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声明作废。消费者丢失发票的,应当向销售单位索取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销售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并向销售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随着普票及专票的电子化,收到发票再也不怕丢失了,丢失的发票可以凭发票信息自行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自行下载版式文件。
增值税票丢失首先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填写报告表,登报。资料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予以补办,不通过的,应当对资料进行补正,之后再次提交审核。增值税票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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