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10月24日讯 日前,英语培训机构“学为贵”与“小站教育”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小站教育网站的三家共同经营者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在小站教育网站首页公开刊登
三上诉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学为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全部诉讼费用由学为贵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判决,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于涉案网站首页公开刊登
二审法院认为,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使用“贵学雅思”以及学为贵公司教师的图书名称、课程名称、课件名称等作为百度竞价排名关键词用以推广其共同经营的小站教育相关网站,致使网络用户误认为上述网站为学为贵公司经营或与学为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实际是利用用户对“贵学”品牌的认知,将本欲了解“贵学雅思”等相关信息的用户分流至其经营的网站,从而攫取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同时,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经营的小站教育等网站提供学为贵公司教师刘洪波、王陆所编书籍、二位教师的讲义、音频课件等教学资料的下载服务,亦是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市场成果吸引用户点击进入网站,增加自身交易机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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