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怎么办?这是不少劳动者会碰到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联系原用人单位,要求对参保人办理社保减员;2。参保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3。到接收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生成联系函,剩余环节由两地社保机构联系,。
如果是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办理转入申请;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及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进行办理。进入系统后,选择新的就业地,填写相关信息,经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提交申请。
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