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待遇享受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险怎么才能报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流程调整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流程调整如下:
2、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计发给用人单位。3、具体报销需要的资料是:(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2)、婴儿出生医学。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流程
一、医院即时结算
生育保险报销情况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一次性生育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
1、医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女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携带社会保障卡及生育服务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刷卡即时结算(前期不需做资格认定);
2、津贴待遇:填写《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携带生育服务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院费用结算联、出院记录、门诊发票(600元)等相关材料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
二、医院现金结算
1、填写《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
2、生育服务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在产假满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九江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按有关规定至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正常参保缴费且达到下列参保缴费条件的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1.两险合并实施后,自参保缴费三十日后,参保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参保人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