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召开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有哪些内容?
我们一起来看看
省级城市人口,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七人普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省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通力协作配合,全省市、县、乡、村级共组建1.83万个普查机构,选聘25.12万名普查人员,划分20.7万个普查小区,标绘675.4万栋建筑物,核查1681.1万个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全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省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七人普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省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通力协作配合,全省市、县、乡、村级共组建1.83万个普查机构,选聘25.12万名普查人员,划分20.7万个普查小区,标绘675.4万栋建筑物,核查1681.1万个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全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省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
全国一共有23个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主要有:河北省(冀)、山西省(晋)、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江苏省(苏)、浙江。
普查主要数据
(二)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437.1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846.23万人;集体户93.54万户,集体户人口为307.7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2010年的2.98人减少0.30人。数据表明,福建家庭户规模缩小。这主要是受我省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一、23个省分别为:1、河北省 2、山西省 3、吉林省 4、辽宁省 5、黑龙江省 6、陕西省 7、甘肃省 8、青海省 9、山东省 。
(三)地区分布。与2010年相比,9个设区市中,有8个设区市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设区市依次为:厦门、福州(包括平潭)、泉州,分别增加163.26万人、117.59万人、65.38万人。
中国有23个省,分别是: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台湾 华中:湖北、湖南、河南 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
(四)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46.68万人,占51.68%;女性人口为2007.33万人,占48.3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94,比2010年提高0.98。福建性别比提高主要是跨省流入人口中男性所占比重升高。全省常住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性别比为139.49,比2010年提高7.54。
(五)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02.52万人,占19.32%;15-59岁人口为2687.70万人,占64.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3.79万人,占15.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00万人,占11.1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3.86个百分点、下降8.42个百分点、上升4.56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少儿人口比重上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积极成效。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7.71万人,比2010年增加279.24万人。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10年的8361人上升为1414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2年提高至9.66年,文盲率由2.44%下降为2.34%。数据表明,10年来福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取得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甘肃省(陇)、吉林省(吉)、青海省(青)、河南省(豫)。
(七)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55.72万人,占68.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98.28万人,占31.2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9.2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4.6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66个百分点。数据表明,10年来,福建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九)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41.86万人,占97.3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2.15万人,占2.70%。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11.9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40.74%。数据表明,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福建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