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是多少?
新税法对固定资产计残值问题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一般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一)旧的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
取消固定资产净残值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是的,残值率一般为5%。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内资企业残值率是原值5%以内由企业自行合理确定。外资企业残值不低于原值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应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不按规定的,不得在税前抵扣。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固定资产折旧能否不预留残值?
所以,目前新企业所得税中未直接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需要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机器设备的折旧残值,是根据设备使用年限而定;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
一般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