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视觉供图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其属性由校园事故转化为社会问题。校园欺凌无小事,任意一起欺凌事故背后,都牵连着两个或一群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一,化解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欺凌的根本途径, 是在校园中营造友善氛围,培养和同学之间友善相处的好习惯。学校、班级平时要注意加强友善教育,积极营造团结友善、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从源头上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要加强宣。
为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欺凌治理:2016年,教育部等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合力构建最阳光、最安全校园,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是“按下葫芦浮起瓢”;2021年,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各地要摸排死角,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诸多代表持续关注欺凌问题,使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教育热点。
为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现状,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在我国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进行实地调研,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1万余名学生,问卷中对校园欺凌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
校园欺凌现状如何
校园欺凌指受害者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故意、反复、持续地作出负面行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及心理上的伤害或不适应。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特殊攻击行为,可分为关系欺凌、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
课题组对全国六省的调查数据显示,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32.4%。与以前其他课题作的调查相比,课题认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率总体呈降低趋势,但发生率仍旧偏高。
与2017年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相比,课题组认为,各形式的欺凌行为发生率有所降低:关系欺凌发生率为10.5%、语言欺凌发生率为17.4%、身体欺凌发生率为12.7%、网络欺凌发生率6.8%。
同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校园欺凌的“恃强凌弱”特征愈发明显,且父母在欺凌的发生率中影响显著。
一、面对校园暴力,我们应该如何做对1、面对校园暴力的应对措施:(1)和施暴者谈判拖延时间,然后找准机会逃跑或者经过谈判取得合理信任;(2)看见有人经过要大声呼救或者报警;(3)和家长、学校老师说明情况,对施暴者的处。
在学生个体特征上,流动儿童欺凌发生率与普通儿童相近,但留守儿童受欺凌的概率显著高于普通儿童。课题组分析,留守儿童缺乏父母日常照料,校园欺凌的应对技巧7条,在校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遭受欺凌。由于青少年时期的男生精力旺盛,多存在“拉帮结派”现象,男生的欺凌发生率显著高于女生,身体健康、成绩较好的青少年受欺凌的概率更小。
在学生个体特征上,流动儿童欺凌发生率与普通儿童相近,但留守儿童受欺凌的概率显著高于普通儿童。课题组分析,留守儿童缺乏父母日常照料,在校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遭受欺凌。由于青少年时期的男生精力旺盛,多存在“拉帮结派”现象,男生的欺凌发生率显著高于女生,身体健康、成绩较好的青少年受欺凌的概率更小。
1.机智选择应对方式如果与对方能力相当,要明确冷静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行为。一味忍让或者紧张不安,只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如果对方人多,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跑不掉时可以拖延时间再求助,生命安全第一。2.及时。
在学生的家庭特征上,父母离异或再婚家庭子女受欺凌概率显著更高,而丧偶家庭子女受欺凌概率相对更低。课题组分析,大多离异或再婚家庭背后的原因是父母情感破裂,其子女往往缺乏某一方关怀,父母支持相对较少,因而更易遭受欺凌,而大众对待丧偶家庭子女往往持有“怜悯”“关爱”等心境,因而其遭受欺凌的概率更低。此外,父母学历越高、家庭经济条件越好的家庭,子女遭受欺凌的概率越低。
总的来看,校园欺凌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成了更易遭受欺凌的对象,给其身心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破解校园欺凌面临四大困境
校园欺凌不仅给学生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更会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带来重重阻碍,给孩子的心灵成长带来永久性伤害。校园欺凌的破解背后究竟有何难点?
(一)法律界定之“空”
法律是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武器,亦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依据。当前我国针对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三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义务教育法》,但其中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
有位全国人大代表曾言,当前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的缺失,正因为现行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就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以及相关预防和惩戒机制的缺失,最终导致群殴、辱骂、威胁等形式的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在校园内上演。
课题组分析,这一方面是由于法律尚待完善,但另一方面也因为校园欺凌难以监测,不好界定。青少年活泼好动,与同龄人之间经常产生细微矛盾冲突,这种冲突只有产生相应特征后才会转化为欺凌,由于没有专门的核定标准,相当一部分学校只是将欺凌视为普通矛盾进行处理,且欺凌行为中语言欺凌发生频率最高,不仅难以界定,更难以进行监测。
今年,教育部在官网就校园欺凌提案答复称,将从法律层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学生欺凌防治有关内容已纳入相关法案修订草案之中。
(二)法制观念之“薄”
校园欺凌频频发生且难以破解怪象的另一原因在于学生法制观念的薄弱。
(三)教师惩戒之“困”
与其他欺凌事件不同,校园欺凌主体大多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且欺凌行为存在着“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难以进行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依法只能予以训诫。
学校在面对欺凌事件时,处于政府部门与家长之间的“夹心”位置,同时承受两方面压力。由于缺乏教育惩戒权,缺少法律顾问和专职心理教师,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一方面部分教师出于班级团结、工作绩效或学校声誉考虑,不及时上报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校园欺凌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由于欺凌事件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稍不注意便会造成“惩戒滥用”,教师也不能打学生,如果教师打了施暴者学生,那么他的父母会认为老师滥用权力,而当学校遇到此类事件时没有惩处的标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进而陷入惩戒之困——尽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应当给予欺凌行为严重惩戒,给予了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对于具体的欺凌行为定义及惩处仍有待完善。
(四)校外教育之“缺”
课题组调查数据表明,校园欺凌多与原生家庭具体状况存在关联,家庭的干预能够显著降低校园欺凌的发生,但实际上家庭有关校园欺凌的教育严重缺失。
学生的父母往往忙于工作,对子女的关心大多停留在学习成绩上。另一方面,家长通常会告诉子女在校“别被欺负了”,但是很少有家长告诫子女“别欺负他人”,往往只有子女遭受到他人欺凌后,家长才重视对子女的欺凌教育。
此外,校园欺凌虽名冠“校园”,但其发生并非局限在校园内,校园周边亦为欺凌行为的高发地,但极少有校园周边的社会群体参与到欺凌行为的教育及预防之中,校园欺凌的校外教育严重缺失。
欺凌治理的四字要诀
(一)排查用好“细”字诀
教育部曾多次强调,各地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治理长效机制”,但部分学校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经验不足,缺乏科学的排查工具和手段,且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
校园欺凌治理的基础在排查。课题组建议,细致的排查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其一,建立校园欺凌排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敦促学校开展各类自查活动,基于学校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并开展不定期抽检。在排查过程中不能漏掉任何一个可能被欺凌的学生,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并及时公布。其二,完善校园欺凌排查基础设施,在学校各处死角安装监控设备,引进智能监管平台,一旦监测到疑似欺凌行为的发生即刻发出预警,并留存现场监控视频。
(二)惩处用好“严”字诀
课题组建议,校园欺凌事件处理中必须确立“零容忍”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应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对任何校园欺凌事件必须予以解决而不能搁置或推脱,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最低伤害原则为指导,建立校园欺凌治理的激励与问责机制,激发教师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主动性。要求教师将欺凌事件细节及处理措施和处罚结果记录在案,同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调查与处理情况。采取帮扶与严惩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情节较轻,并未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影响者,应公开道歉、认真检讨并适当补偿;对于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学校应当予以停课、开除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更有甚者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三)预防用好“法”字诀
校园欺凌的防治中应当树立“法治第一”的观念,但当前有关校园欺凌防治的法律层级较低,未细化有关责任,司法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课题组建议,应整合目前已有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规定,将其提升至专项立法。在反校园欺凌法的制定中,应包含立法目的、范围、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家庭保护责任与义务,政府与社会的保护责任与义务,教师惩戒权力等。
(四)杜绝用好“合”字诀
校园欺凌的治理任重而道远,杜绝校园欺凌也并非某一主体的任务,而应由社会各界联结,共创“无欺凌教育”,让每个孩子都生活在阳光之下。
编者:我们希望这里是真正的圆桌会议,尽量接近理性,尽量远离口水,尽量富于建设性,谈论那些从胎教开始就争论不休的教育问题。为此,我们拉出一张“教育圆桌”。
jiaoyuyuanzhuo@sina.cn,等你发言。
付卫东 周威 李伟 陈安妮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