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报投诉受理方式的
通 告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农村人居环境投诉举报,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邯郸市肥乡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对向肥乡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区域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举报范围: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纳污坑塘、黑臭水体以及各种环境污染问题。
三、举报途径:
(二)电子邮箱:w12369111@163.com
一、农村环境污染怎样投诉1、农村环境污染投诉方式,具体如下:(1)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3)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4)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
四、举报人举报时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基本环境违法事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后期核实和奖励。
农村环境污染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热线会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
五、接到举报后,肥乡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六、举报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由肥乡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视情况给予100元—500元不同程度奖励。对同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环境污染应当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侵权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有责任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
邯郸市肥乡区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