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吗?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3、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4。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尽相同。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指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
问:从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必须满一年吗?
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条件,确定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来源:甘肃党建APP|编辑:杨成全 | 编审:安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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