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财政安排云南对实际种粮农民再补贴资金31012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5508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力度。
为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云南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兑付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发放方式,补贴发放流程等,粮食补贴查询个人账户,要求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在2022年9月9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云南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第三批)兑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种粮农民,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重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党和国家政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6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在2022年9月9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补贴资金来源
粮食补贴查询可以用重庆市民通的办事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步骤如下:通过重庆市民通查询1、点击办事 打开重庆市民通,点击办事。2、点击地市特色 进入办事页面,点击地市特色。3、查询即可 进入地市特色页面,点击粮食补贴余额查询。
(一)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31012万元。
(二)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的省级补贴资金15508万元。
(三)鼓励地方结合财力状况适当安排资金予以配套。省级、州(市)和县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在下达资金时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指标管理→指标操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维护”中标识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资金)”。
三、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发放方式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稻谷、玉米、马铃薯和大豆等秋粮作物播种面积,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补贴标准。稻谷按照亩均13.22元进行补贴,玉米、马铃薯和大豆等其他秋粮作物按照亩均8.83元进行补贴。
四、补贴发放流程
(一)数据采集和维护。各乡镇(街道)应会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等,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乡镇(街道)等对申请补贴资金的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初步核实。融通农业发展(昆明)有限责任公司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执行,请有关县(市、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一卡通”管理平台同时进行申请人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校验。核实、校验不通过的退回并向信息采集主体说明情况,校验有误的需更正后重新录入。
(二)业务公示。各乡镇(街道)对核实通过的补贴信息,要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除按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补贴信息外),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对于群众反馈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批。对核实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由乡镇(街道)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跨部门比对、抽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五)申请资金支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审定的补贴资金发放方案,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附审定后的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对补贴发放数据同资金预算指标是否匹配等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挂接相应指标,生成资金支付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国库集中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
(六)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发放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的支付凭证、批量业务支付明细按规定时间节点将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企业、机构、组织的对公账户,再按财政清算汇总凭证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资金清算。补贴发放、资金清算等情况由“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反馈财政部门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
1、第一步,首先进入到市民通app,然后找到办事点击进入 2、第二步,进入到办事选项,找到城市特色点进入 3、第三步,进入界面找到粮食补贴余额查询,点击即可在手机上查询
(八)补贴公告及查询。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渠道开展补贴发放结果信息公开。补贴发放结果由“一卡通”管理平台自动推送至“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阳光云财一网通”等互联网平台,提供个人线上查询。
(九)账务管理。补贴资金发放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是补贴资金会计核算主体,资金发放后,应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建立资金发放总账和明细账,并在决算中反映收支。财政部门应建立资金指标和资金发放总台账,在月末和年终与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做好清算对账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县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县级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完善流程环节,倒排发放时间,确保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有效落实,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上查询粮食补贴是在财政厅官网的补贴查询中查看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财政厅官网查看1、点击浏览器 打开手机桌面点击浏览器。2、点击财政厅官网 在搜索栏输入安徽省财政厅,点击上方安徽省财政厅官网。3、点击惠农补贴查。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全面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建立定期报送制度。省级将建立工作进展定期调度制度,动态管理补贴资金进展情况。请各州(市)将补贴资金分解下达到县文件第一时间抄送省财政厅,并于9月7日将补贴发放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材料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发放流程、补贴兑付等基本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五)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