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的婚前财产一般都属于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分割。但很多人不知道,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或增值,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哪些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在离婚时会被分割?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看看法院如何判决。
小王和小李因感情破裂打离婚官司,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僵持不下,争议的财产情况如下:
1.房屋出售款40万元。该房屋是婚后购买、登记在小李名下,购房款来源于小李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的出售款。但小王将自己婚前的4.5万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装修。
一、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1、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能分配的,但是双方之间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时如果是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
2.小王的婚后炒股收益4万元和小李的基金收益2000元。小王婚前为炒股开设账户,结婚登记时账户余额3万元,婚后小王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余额为7万元。小李在婚前买了2万元基金,因基金净值状况不佳,且婚后没有操作基金,离婚时也没有赎回,基金账面市值2.2万元。
3.小王婚后收回的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0.6万元。本金5万元系小王婚前个人财产,借款亦发生在婚前。
离婚夫妻婚前财产分割,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准予王某某与李某离婚;小李支付小王房屋装修补偿款4万元;小王支付小李购买股票所得收益2万元。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准予王某某与李某离婚;小李支付小王房屋装修补偿款4万元;小王支付小李购买股票所得收益2万元。
男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分:1、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男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男方个人所有,不需要对男方的婚前财产进行分割;2、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达成分割协。
看了以上情况,你对法院的判决是否有疑惑呢?为什么有的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可以分割,有的不可以呢?如何判断呢?
问题一
个人婚前的房屋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也就是说,存在“一个原则、两个例外”:一个原则,是指个人婚前财产的婚后增值,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例外,是指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自然增值,还是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为什么孳息及自然增值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呢?因为房屋价值在婚后增值的,主要是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管理等无关,房产所有人在此状态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作用,所以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后的自然增值自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二
婚前持有、婚后获得的股票和基金收益,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视情况分析。
根据上一个问题中的法律规定,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和基金在婚后的收益如何分割的关键,就在该增长是否属于自然增值。
(1)婚后持有但没有实际操作的,增值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没有婚前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
此时的增值是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物质和劳动的投入,属于被动增值的情况。该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离婚时无需分割。
(2)婚后存在实际的买入卖出等操作行为,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三
婚后收回的个人婚前借款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一、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1、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分割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注意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以取得。
婚前借出、婚后依据借款协议或约定收回的借款及其利息,由于借款发生在婚前,那么借款本金一定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借款利息是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所取得的收益,在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仍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也无需分割。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离婚后不用分割。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则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仅仅分割共同财产,而无需分割个人财产。只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