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55分贝噪音试听,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具体而言,福田红树林、深圳大学等16个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梅林、莲塘、公明中心等68个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皇岗口岸、清水河、前海等61个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以及公路客运站、公交总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场站和配套设施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一、分贝超过多少算扰民1、分贝超过多少算扰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对于一些相对需要较为安静的环境,白天的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2)如果是用于居住的地区、机关部门的办公区,白天的不能超过
根据国家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时至22时)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环境噪声限值为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分贝;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 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4b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
4分贝以上算是噪音,相关噪音分贝标准如下:1、如果在学校及机关单位和乡村,白天在55分贝以上,晚上在45分贝以上为噪声。2、而疗养区、高级别墅区等需要安静的区域,白天超过5分贝,晚上超过4分贝为噪音。3、居住区、商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