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弄死一个人又不违法的手段,仅2017至2019年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意见》规定,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最高可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罪,指的是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情节较轻的,按刑法有关规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上。
《意见》规定:
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的动机、原因、后果等方面加以考虑,如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
对于盗窃、破坏以上两种情形以外其他场所的窨井盖的行为,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意见》中,还有对涉窨井盖的责任事故类犯罪和伪劣产品类犯罪的相关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擅自移动窨井盖或者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触犯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