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教职称谓。原意是尊贵的人、学者,类似于牧师、大和尚等。
波斯语音译,意为“教师”“学者”。亦译“阿衡”“阿洪”等。约自明代后期胡登洲开办经堂教育时起,中国穆斯林开始称教授经文的教师为阿訇,后逐渐流行。在新疆称为“毛拉”。阿訇一般分为“开学阿訇”和“散班阿訇”两种,开学阿訇指全面执掌清真寺教务工作的穆斯林。散班阿訇指只具备阿訇职称,而未被聘请为正式阿訇的穆斯林。
在我国,阿訇作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回民的信仰是:回民的信仰包括内心诚信、诵念表白、身体力行三个部分。具体来讲,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回族必须保持这三个信仰,其中信安拉是信仰的核心,即认为安拉是独一无二的,造化天地万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
阿訇带领虔诚信众念诵赞词进入礼拜殿进行会礼。
外国的伊斯兰信教群众与阿訇自拍合影。
阿訇一般要得到寺管会、当地官府、伊斯兰协会的认可才能聘任,四五年一任,到期走人,也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