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认行为构成欺诈,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返还已收受的金额,同时还应当赔偿C栋业主所受到的损失。
但是,如C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明用途是办公用途且样板房非交付标准,则开发商的样板间设置有可能让业主联想到公寓,有不当之处,其行为不足以成为C栋业主降低其自身应负较高审慎审查义务的理由,则开发商的行为较难被定性为欺诈。如开发商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的,则属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民事关系,对于C栋业主已支付的装修费用、税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目前,针对开发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开发商同意原价退房,但业主已经用于装修的费用和税费也不是小数目,这些损失需要开发商承担。我们正在与律师接洽咨询,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的可能。”有业主表示。
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一期):
强制要求签订霸王合同
远洋新天地是位于门头沟上岸地铁口的一个50年的商办项目,在售的产品包括建面59平到65平、4.2米层高的和建面43平到73平、3.9米错4.5米层高的户型,均价是2.8到3.3万(2019年5月),有期房(预计2020年6月交房。
爆料时间:2020年6月
据中国房地产报深圳报道,在获得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一期)选房资格的第二天,准业主们前往售楼处准备签约购房合同时,却遭遇捆绑销售空调的“霸王”合同。
据准业主代表反映,开发商提出,签订购房合同的前提是,必须首先签约《*户型空调设备销售安装合同》或者《关于交付前不购买及安装中央空调设备的承诺书》,二者选其一。如不同意签署的话,开发商则不与准业主签订购房合同。
空调供应商资质有效期限早于金融街交房时间,存在后续资质不合格甚至倒闭风险。
除了空调的问题,准业主还反映:金融街官方网站承诺的泳池,在售楼处现场沙盘,却变成下沉水景。
2020年6月27日当天,多名准业主纷纷向光明区住建局、以及拨打110,向警方投诉并报警,引发当地政府部门在售楼处现场协调取证。
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住建局介入,开发商退让,同意出具产品质保十年,北京远洋天地为什么便宜,安装质保两年承诺书,不过盖章需要寄回北京公司,并尽快回寄到准业主手中。
天鹅湖花园(三期):大堂面积被“偷”
1、交通方便。项目距离地铁3号线南联地铁站约1.2km,距离2020年建成的16号线龙平站450m左右,临近多条城市主干道,畅达罗湖福田。2、大品牌开发商远洋开发建设,建筑品质有保障。二期按照国际WELL标准全面打造,后期居住舒适。
爆料时间:2020年5月
深圳市知名豪宅天鹅湖花园(三期)的多名业主爆料称,该小区销售过程中疑似存在虚假宣传:业主购买的价格超千万的豪宅合同中的“入户大堂”在现实中却是“窄巷”。
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年4月业主装修时发现,目前该小区只有D栋首层有入户大堂,ABC栋首层电梯大堂和三层电梯大堂、D栋三层电梯大堂均是约可容两至三人并排同行的“窄巷”。
与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首层电梯大堂、三层电梯大堂”配置完全不符。
另外,业主在《业主意见书》中提到了“公摊面积问题”。对比D栋现有的首层入户大堂和变“窄巷”后的ABC栋首层入户门、过道,该小区业主认为ABC栋的设计不符合楼盘的豪宅定位,并质疑开发商是将原本报建为入户大堂的公摊面积,私自挪用改为商铺面积。
2020年5月7日,开发商深圳市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回复表示:
天鹅湖花园(三期)是住宅加裙楼商业项目,项目建设已取得竣工备案,并通过相关部门消防验收,设计与施工均符合政府法律法规。
该项目中商业和住宅分属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南面设有住宅区集中入户大堂,业主通过集中入户大堂独立电梯到三层,再分流到各栋,形成良好且独立的住宅庭院空间。
考虑到业主使用的便利性,在设计上我们也预留了各栋到达地面的消防通道。业主的居住安全我们始终放在首位,集中入户大堂电梯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违约?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辰介绍,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则业主和开发商均应该遵守;附件构成合同书的一部分,也应予遵守。如果一方不遵守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中约定有“首层电梯大堂”,但实际交付的ABC栋房屋中并无“首层电梯大堂”,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业主要求恢复ABC栋首层电梯大堂的要求合理。如果开发商不能恢复ABC栋首层电梯大堂,应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首层电梯大堂”未明确注明楼栋。
未明确注明楼栋,该小区业主可以认为所有楼栋都有“首层电梯大堂”吗?范辰律师解释说,《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合同中“首层电梯大堂”没有明确楼栋,如果业主认为所有的楼栋都应该有“首层电梯大堂”,那就可以认为所有楼栋都应该有“首层电梯大堂”。
半岛城邦:延期交房,有转嫁责任嫌疑
爆料时间:2020年12月
半岛城邦四期精装房原本预计2020年12月31日顺利收楼,而业主只收到一封来自深圳天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鲲建筑)所出具的《关于房屋装修工程延期完工的通知》,且未得到开发商的任何说法。
远洋新天地为当地知名的住宅小区,应该小区地处郊区,且为安置房,因此房价较便宜。远洋新天地写字楼目前在售单价为26000元/㎡,是深圳龙岗价格上非常优惠的一个项目。远洋新天地写字楼的物业公司是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该通知声称,面对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等不可控力因素影响,房屋装修工程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工。
然而,通知书中却对“赔偿损失”只字未提。
面对这样一份通知书,业主们感到十分诧异,因为在此之前,业主们从未和这家公司有过交集。
之后的日子里,业主们多次致电并前往开发商——深圳半岛城邦置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咨询并了解情况。
在与开发商多次沟通交涉的过程中,其主要负责人就赔偿情况一直采取熟视无睹、避而不见的态度,这让业主们感到十分气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业主刘先生提供的房屋装修工程合同,半岛城邦四期逾期交房的责任最后落到装修单位上很大原因是当初业主买房付款时,一共签署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另一份则是与开发商、装修单位签订的三方合同。
在众多业主看来,作为收取总价上千万购房款的开发商,面对目前出现的延期交房、租金赔偿等问题,半岛城邦迟迟躲在背后,不愿意公开露面,有“转嫁责任”的嫌疑。
二手房买卖:被吃60万差价
爆料时间:2021年3月
深圳的李先生在今年2月通过深圳德佑御珑苑A店门店购买二手房,签订了合同。当时商定的房屋总价为1940万元,但是其后来发现三方合同不一致,后来了解到业主的交易底价为1880万元,其中60万元差价业主转给了中介方。
3月11日,深圳德佑官方公众号针对此事发布了“关于德佑经纪人路某及御珑苑A店的处罚通告。其中提及,李先生投诉深圳德佑御珑苑A店(加盟门店主体:深圳市德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人路某(工号1003409599),在2021年2月2日促成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嫌暗箱操作吃差价一事,公司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小组进行调查,经查,在此事件中经纪人路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客户至上”价值观,向客户隐瞒业主佣金并私自进行暗佣操作,严重损害客户知情权,导致客户利益受损;严重违背“诚实可信”价值观,为规避公司内部合规审核风险,篡改三方实际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用于系统申报,极大扰乱公司管理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品牌佣金费率管理规定,高于佣金费率报价签约。
3月14日,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再次回应了相关的情况。针对此事该公司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小组进行调查,已查实经纪人路某存在向客户隐瞒业主佣金进行暗佣操作、篡改合同内容等严重违规行为,已依据相关规则对该经纪人予以红线处罚,5年内禁止进入平台;对该加盟门店进行断网整顿。
另外,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在2021年4月正式对外发布“签约服务中心”,开始全面实行集中签约模式。这种模式通过更公正、更开放、更透明的场景,全方位的防控各类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要如何才能尽量避免买房被套路
律师提醒:写进合同 收集证据
关于有效维权,最多购房者希望监管部门能更“到位”,发挥其监管功能,维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买房人常见问题,专业律师意见——
1、如何应对开发商的虚假夸大宣传,及对不利因素的隐瞒?
承诺必须写进合同,才有保障。
配套宣传,可通过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核实;
精装房屋的配置,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所购买房屋的施工图纸进行核实;
关于地理位置和将来的发展前景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这一片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可以到相关的规划部门进行核实。
也就是说,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房者可以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从而弥补自己的损失。
不可以,北京闷头沟远洋新天地的房子是由北京远洋集团发展的项目,项目中的房子均是全球性的投资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在有限时间内完成筹资,然后再把资金投入到有一定回报率的投资中。
2、收楼遭遇房屋质量问题,30%受访者却选择自认倒霉,您怎么看?
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
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并由开发商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
3、面对纠纷,开发商处理态度不积极,怎么办?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一旦面临纠纷,开发商处理态度不积极的情况下,就可以带上在购房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证据(比如: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在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下,提高开发商处理态度的积极性。
如果通过协商、行政维权仍不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就侵权事实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