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和出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好多人分不清楚,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九条 规定: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所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可以是同一单位,也可以不是同一个单位。
操作实务中商承汇票的出票人与承兑人可以是一人(同一单位)。
【如下图】
承兑人和出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好多人分不清楚
本文想分析的是:
1、票据理论上,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是否可以是一人【这里所称的“一人”就专指同一单位】?
2、如果商承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同为一人的话,承兑【类似于担保】的意义是什么?
首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票据理论上,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是否可以是一人【这里所称的“一人”就专指同一单位】?
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同时《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五条也一样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是谁,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商承汇票如果允许出票人&承兑人同为一个单位的话,出票和承兑是票据法上两个不同种类的独立的票据行为,那么,如果商承汇票允许出票人&承兑人可以是一个单位,那么自己就是代表自己实施票据行为的,自己和自己又怎么会形成委托关系呢?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商承汇票如果允许出票人&承兑人同为一个单位的话,出票和承兑是票据法上两个不同种类的独立的票据行为,那么,如果商承汇票允许出票人&承兑人可以是一个单位,那么自己就是代表自己实施票据行为的,自己和自己又怎么会形成委托关系呢?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一是出票人,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二是收款人,是。
承兑人和出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好多人分不清楚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其次,讨论第二个问题:
商承汇票,自己为自己承诺实质上没有任何担保的意义。
商业汇票出票人是工商企业,银行汇票出票人是银行。出票人,就是指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需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汇票还有收款人和付款人,其中。
站长观点:
1、虽然票据理论上来说,出票人和承兑人同为一人,和法律上的“委托关系”相悖;
2、但是《支付结算办法》又认可商承汇票自己“委托”自己承兑;
承兑人和出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好多人分不清楚
3、问题是:出票人和承兑人同为一个单位的话,相当于自己为自己担保,事实上作为承兑人对出票人的付款能力,没有作出任何信用担保。也就是说:商承汇票,自己为自己承诺实质上没有任何担保的意义。
出票人和受款人是进口商。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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