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军旅歌手乌兰托娅主张被告《套马杆》原唱者乌兰托娅公然使用其姓名,利用其知名度,套马杆乌兰托娅和乌兰图雅,并恶意盗用、冒用其姓名,侵犯姓名权,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其姓名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乌兰托娅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该院二审维持原判。
《套马杆》原唱者乌兰托娅
套马杆原唱是乌兰托娅。新月公司恶意诽磅!说乌兰托雅是原唱,那简直是放屁。太不道德了!乌兰托雅唱得难听死了。比不上原唱乌兰托娅一半好听!大众的欣赏水平是睿智的,两个人的歌一听,自然分出好与差。就那乌兰托雅唱的。
原告本名乌兰托娅,蒙古族,在军队中长期担任演唱工作并随军参加文艺演出。被告曾用名王丽娜,蒙古族,2007年签约新月经纪公司,该公司为其取艺名"乌兰托娅",其以此艺名演唱歌曲《套马杆》而为公众知晓。被告经纪公司2016年9月13日公开发布《
乌兰托娅。《套马杆》原唱:乌兰托娅 给我一片蓝天 一轮初升的太阳 给我一片绿草 绵延向远方 给我一只雄鹰 一个威武的汉子 给我一个套马杆 攥在他手上 给我一片白云 一朵洁白的想象 给我一阵清风 吹开百花香 给我。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侵犯姓名权的侵权构成要件,被上诉人乌兰托娅作为民族歌唱演员,有权选择使用艺名或登记姓名从事表演等活动。本案是否应认定存在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应围绕是否构成盗用、冒用、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加以认定。
歌曲《套马杆》的原唱是乌兰托娅。乌兰托娅,本名王丽娜,中国蒙古族女歌手,有“草原百灵鸟”、“内蒙古情歌天后”之称。歌曲有《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火红的萨日朗》等。乌兰托娅自央视青歌赛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