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信也是我写的。一开始我只是抱着试试的想法,想不到你们真的认真查了……”同样的字迹,同样没有署名,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之前的那封匿名举报信。
“荷花塘社区干部陈某某负责的一处社区房产,租金未上交,去向不明。”数月前,街道纪工委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虽然信中反映的问题指向明确,但是事隔多年,纪检部门如何追查匿名信,且提到的线索很少,我们无法和举报人联系了解详情,调查很难展开。
正当陷入僵局时,街道纪工委书记骆志坚的话激起了大家的干劲:“群众写信给我们,那是对我们的信任。尽管事情发生在多年前,但我们还是得把情况问清楚。”在他的带领下,我们从陈某某入手核查,同时对该社区历年的房租收入进行了一次清查。
“我都已经退休5年了,印象中房租都是按规定上交的。”“你负责哪几处房产?年租金有多少,怎么交的呢?”“年纪大了,实在记不清了。”陈某某以时间长了记不清为由,一问三不知。
在社区历年房租清查中,我们发现多年前社区房租收入都是打包入账,没有详细清单,无法得知其中哪笔房租对应哪个房屋、哪个时间段。一时间,调查进入了死胡同。
匿名信纪检委会是会受理的。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部门对匿名的举报信是会查看的,如果发现举报的事情是有事实的,还会立案进行调查。我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
匿名举报,又查不到真凭实据,是否到此为止?如果扩大调查范围,有可能找到蛛丝马迹,但也可能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却一无所获。再三权衡,我们决定走访历任社区书记,尝试理清社区房产租赁情况。
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法律依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 四、对匿名信的处理应区别对。
但有的社区书记已经退休,有的已经调离,我们一路拉网式谈话取证并不顺利。一个多星期的走访调查,并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万一匿名举报就是子虚乌有,继续下去岂不是白费功夫。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1)没有具体事实的,只是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2)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
这时,一位已退休社区书记的反映,让我们看到了曙光。据她反映,举报信中提到的出租房实为社区共建单位资产,2007年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后,她让社区干部陈某某低价出租给社区困难居民唐某作为经营场地。在她调离前,2007年至2009年该处房屋租金均交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财务入账。该款项通过交款凭据查实。那么2010年之后的房租去哪了呢?
我们顺藤摸瓜,找到唐某了解2010年及后续房租缴纳情况。唐某表示,2015年社区将房屋收回前,每年租金以现金形式交给陈某某。是时候找陈某某再谈一次了,我们再次找来陈某某。
陈某某扫了一眼面前的交款收据复印件,面上出现了一丝紧张,握紧了双手。
“房屋承租人唐某称2010年至2014年间的房租都交给了你,但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入账凭据。这5年共计9万元租金去了哪里?”
经与两任社区书记核实,终于真相大白。5年房租没有按照规定上交,而是成了社区的小金库。经过审理程序,陈某某和两任社区书记被认定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前后两封匿名信,同样的笔迹流露出不一样的心声。让我明白,只要有一丝线索,就不能放过,必须给群众一个交代。(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纪工委 李静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