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其资格和经验,外籍博士或研究人员可能有资格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某些审理时间相对较快的绿卡类别,如EB-1A、EB-1B和EB-2(国家利益豁免)。这些类别的美国永居权之所以越来越多地得到人们关注,是因为它们不需要耗时的劳工证申请过程。然而,这些绿卡类别竞争相对激烈,并非每个外籍博士或研究员都能申请到。
什么是劳工证?
申请劳工证的流程需要六个月到三年的时间,因地区而异。然而,绿卡类别EB-1A和EB-1B以及EB-2(国家利益豁免)无需耗时的劳工证申请,这意味着可以更快地获得绿卡,也为尚未获得美国国内雇佣机会的外籍博士或研究人员申领绿卡提供了一条终南捷径。
EB-1A:非凡的能力
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获得“持续的国内或国际赞誉”,才有资格获得EB-1A签证。非凡的能力指的是一小部分人在他们的领域里达到了顶峰。申请人应在其组织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对其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证明自己的成就,EB-1A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中提供以下任一方面的充分证明:
(一) 曾获得普利策奖、奥斯卡奖或奥运奖牌等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或
(二) 以下列出的10项成就中,至少满足三项成就(或在其专业领域取得了三项类似成就):
a) 获得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虽然影响力相对较小的优秀奖项;
b) 是该领域需要杰出成就才能成为会员的协会成员;
c) 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报道过申请人的工作或主要贡献;
d) 担任其他人工作的评审员,无论是个人还是专家组成员;
e) 对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领域做出了重大意义的贡献;
f) 是发表在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学术文章的作者;
g) 在艺术展览或展览中展出过作品;
h) 在杰出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i) 与该领域的其他人相比,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的人;
j) 在表演艺术上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
为了获得EB-1A签证的资格,博士学位持有者应密切记录他们的研究工作、成就、引文、出版物、演讲和参加的会议。此外,博士生还可以从他们的教授和其他人那里获得推荐信,请这些人证明他们的杰出工作。
申请EB-1A绿卡,无需提供雇主担保和劳工证。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自行直接申请(无需通过雇主),审理时间也可以快得多。
【澳大利亚绿卡申请条件】1、第一种是188c投资移民申请绿卡条件,通过这个形式你需要有一个500万澳元投资的签证,这种也被说是188c的移民投资类型。具备的相关条件并不是很多,没有年龄的限制,没有英语分数线,也不需要其他。
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绿卡是为那些已获得美国工作机会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设计的,这些工作机会要求广泛的研究或研究人员的监督参与。申请人还须因其学术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了国际认可。此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标准中的至少两个:
a) 杰出成就奖或主要奖项的获得者;
b) 是只接受有杰出成就的会员的协会会员;
美国移民绿卡申请流程解析1、基本流程介绍而不管你是哪类签证申请人都必须要有私人护照原件,且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据美国签证办理程序要求所有申请人都需要填写完整的DS-160表格,你需要缴纳904元签证费,再买一张54元的签证预。
c) 其他人在同一领域的专业出版物上报道过申请人的工作;
d) 在同一领域或相关领域担任他人工作的评审员;
e) 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最初贡献者;
企业回加拿大移民有多种形式,选择不同的移民方式所需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而且同一类移民方式在加拿大的各个不同省份之间的条件及费用也会有一些不同。移民加拿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投资移民:顾名思义就是投资生意到加拿大,达到指定金额就能满。
f) 该领域学术书籍或文章的作者,文章必须发表在国际发行的学术期刊上。
申请的支持性文件可以包括出版物、演示文档或研究工作报告等。申请人的研究须有助于增加人们对该领域的认知。为了证明申请人工作的重要性,申请书中可以包含申请人的工作经常被独立研究人员引用的证明材料,或者包含资料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对该领域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有资格雇佣EB-1B研究人员的雇主必须已雇佣了至少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能展示记录在案的成就。为研究人员或教授申请EB-1B移民签证,美国雇主必须提交I-140表格。作为申请过程的一部分,雇主必须能够证明,自移民局收到申请之日起,雇主有能力继续支付外籍研究人员的工资。雇主可以使用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其有能力支付EB-1B签证申请人未来的工资。EB-1B移民签证申请无需劳工证。
EB-2:国家利益豁免
EB-2国家利益豁免在博士生和研究人员中很受欢迎,因为无需以在美国找到工作为前提,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国家利益豁免通常授予那些有特殊能力且其研究工作将大大有益于美国的人。EB-2申请必须表明美国的国家利益迫切需要申请人的研究,或者即便有其他合格的美国人,申请人的研究工作也会使国家受益。EB-2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三个国家利益豁免(NIW)的标准:
法律分析:申请中国绿卡首先需要申请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符合条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供自己的外国护照或能够代替护照的相应证件、中国政府指定的相应卫生检疫部门提供的或经中国驻外使。
1) 拟从事的研究工作既具有国家重要性,也具有相当大的价值;
2) 该外籍研究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进一步开展拟从事的研究工作;
3) 即便申请人尚未在美国找到工作故而也无法获得劳工证,美国仍能从豁免前述要求中获益。
美国移民局在审理EB-2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时,通常采用具体案子具体分析的方法,根据每个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做出判断。在评估上述NIW的第一个标准时,移民局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准备材料,签署认购合同,递交申请至美国移民局。申请人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前,投资人的资金都存放在监督银行,资金安全度较高。若(I-526)未通过,投资款将全部退回。第一步只要申请人。
a)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给美国经济带来正面影响;
b)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改善美国的医疗保健体系;
c) 是否有美国政府的相关机构要求该申请获批;
d)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帮助培训美国工人或教育美国儿童;
e)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改善贫困老幼人口的居住条件;
f)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改善环境,从而使美国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
g)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能否改善美国人的工作条件,提高工资水平。
在评估NIW的第二个标准时,服务局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 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工作中的成功记录;
b) 申请人未来的工作计划;
c) 申请人在其研究方向上是否已取得了任何进展;及
d) 研究项目的用户、潜在客户、投资人及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在评估NIW的第三个标准时,服务局会考虑以下因素:
a) 鉴于外籍研究人员的资质或角色,要求该外籍人士获得工作机会或劳工证是不切实际的;
b) 即便有合格的美国员工,美国的国家利益仍将受益于该外籍研究人员的贡献;且
c) 美国的国家利益迫切需要该外籍人员的贡献,因此有理由豁免劳工证程序
寻求国家利益豁免 (NIW) 的博士生或研究员可在尚未找到工作情况下自行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