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宇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辉进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如何来判断自己收养一个小孩,这个收养行为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在收养过程中,该如何做才能确保收养关系合法呢?
首先,我们要确认的是自己是否符合收养人的条件;
其次,要充分核实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
如果都没问题,双方也是达成了收养的合意,那接下来最重要的是进行收养登记,已达到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收养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申请。
收养人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收养登记申请书,并且要收养人、送养人以及年满8周岁的被收养人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
2、审查。
这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审查的期限是30天,如果收养的是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还需要60天的公告。
3、登记。
经审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
在合法的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存在矛盾或者根本无法共同生活,能否将收养关系进行解除呢?
《民法典》第1114条至1118条,共有5个条文对收养关系解除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1114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解除收养关系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按照该条规定,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个时候,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而对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民法典》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收养过程中,收养关系作为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可以依法建立,在某些情形下,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予以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民法典》第1116条的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会发生哪些变化?
若收养关系依法解除,是否就意味着“人财两空”?
由于在收养关系期间,收养人除了付出时间和精力尽心照顾未成年子女之外,还为养子女的健康成长支出了一定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方面费用。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按照《民法典》第1118条的规定: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是要给付生活费的。而且,如果存在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另外,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如果是因为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是不能主张相应抚养费的。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辉进波律师事务所张鹏宇律师:收养关系的稳定,不仅关系着家庭关系的稳定,也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折射出全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和道德观。而《民法典》中规定的收养相关条款,体现了国家对被收养人权益保护的重视,有利于保证被收养人能有一个好的归宿,真正实现《民法典》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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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