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虽然有控制成本的考虑,但不能因此就转嫁给消费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影院3D眼镜收费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电影院单方面告知顾客3D眼镜需要付费,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条款,免除了电影院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可以。电影院的3d眼镜会在购买电影票的时候收取费用,看完电影就可以自己带走。电影院的3d眼镜三元钱可以拿走。电影院内也提供了成本价的3D眼镜,价格3元、6元不等,观众一次购买,以后前来观影也可以带过来使用。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付雷表示,观影合同是电影院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与观众协商,属于格式条款。是否免费提供3D眼镜对于观众来说具有重大利害关系。民法典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3D电影而言,3D眼镜是必需的观影设备,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电影院有义务在观众买票时提醒其注意,并充分尊重观众的自主选择权。”李付雷说。
价格从10几元到几百元不等,看你选择哪种。功能就是看3D影像了,现在3D电影这么普及,应该很容易理解。很多家庭电视也支持3D功能,只要选择3D片源,然后戴上3D眼镜就可以看3D效果了。一般家用的话,买副普通的就行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