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某生殖健康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
摘要
医疗机构
某生殖健康医院
审理法院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 题 词
二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 主张与证据 四级医疗事故
发布事由
“谁主张谁举证”
主张不能,面临承担不利后果可能
案情简介
你好,包皮环切术,阴茎延长术要2000元以上才能行的.各地价格是不同的。
2015年1月18日,拉拽锻炼增长了3厘米,赵某就诊云南昭通某生殖健康医院行阴茎延长术。该院在诊疗过程中造成赵某伤口感染,同年1月26日转至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昭通某生殖健康医院垫付。2015年4月28日昭通市医学会作出[昭医会鉴字(2015)23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昭通某生殖健康医院承担完全责任。
法院认为
这个手术费用在3万元左右。
一审法院:
生殖健康医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本案不属于医疗责任事故,上诉人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在就医前就有医疗服务约定,赵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医疗风险已经接受,上诉人没有医疗过错,赵某伤口感染是其自身原因造成,上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悖于事实。
你好,阴茎延长术,手术费是8000元,包括术中麻醉、一次性耗材及术中的用药。术前检查及术后消炎、住院的费用另计。
二审法院
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某生殖健康医院在对赵某进行阴茎延长术过程中造成其伤口感染,经昭通市医学会鉴定作出昭医会鉴字(2015)23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赵某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昭通某生殖健康医院承担完全责任。生殖健康医院主张本案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未提交足以反驳的证据,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故,应由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对其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赵某的损失,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适用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一审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赔赵某相关损失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原审判令某生殖健康医院赔偿赵某24812元合法恰当。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存在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某生殖健康医院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意见
这个价格不一定,一般情况下阴茎增长的手术价格可能会在1万块钱左右,具体的和自己所需要的效果以及手术的城市医院都是有一定的关系,价格可能会有一定的上下浮动,建议是可以去一个比较权威的三甲大医院进行咨询,平时的时候也。
本案事实清楚,一审法院适用法律瑕疵,判决赔偿金额正确。院方不服一审判决,但对己方主张未提交有利证据,且错过申请二次医疗事故鉴定法定申请期限。导致败诉。
相关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