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人那么傻,为什么有人气质特别傻

“就是诗,诗引发了一切。”哲学家说,“我注意到了,说那句话时主人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情绪,跟诗有关的情绪,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情绪,就像对我们兔族威胁最大的痢疾那么可怕。主人的情绪可以在人畜之间传播,最终

“就是诗,诗引发了一切。”哲学家说,“我注意到了,说那句话时主人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情绪,跟诗有关的情绪,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情绪,就像对我们兔族威胁最大的痢疾那么可怕。主人的情绪可以在人畜之间传播,最终导致我们之中抵抗力最弱的兔子死于非命。”

“那——为什么院子里的鸡呀猫呀狗的就没事呢?”

为什么有些人那么傻

“因为只有兔子才能感受到人类的不安。万物的设计者在我们的身体里安装了一个接收装置,恰与人类那种不安的情绪榫卯般吻合。当不安在人类心里蓄积,达到难以压制、无法消解的浓度时,就会释放出来,虽说无声无息,却无比致命。”

“这么说来,是主人杀死了我们?”

“不,不是她,是诗。”“哲学家”在角落卧下,嶙峋的脊背和两只快掉光毛的耳朵微微颤抖,不再说话。

我们达成了共识,再也不叫他“哲学家”,为什么有人气质特别傻,私底下大家伙儿早就改口叫他“疯兔子”了。也没有哪只兔子再跟他说话,对于不知所云的家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孤立他。

顿悟

编一个小故事讲给你们听:

一个小和尚弱冠了,成熟了,想女人了,行动坐卧具有一切容易识别的雄性动物深陷于发情期而无法掩饰的特征。

老和尚见徒儿定力如此之差,怒做狮子吼,又是德山棒又是临济喝的,小和尚的脸仿佛敷了一层透明面膜,皆是师父的禅唾。终忍无可忍,欲暴起灭师,却因跪了太久腿脚酸麻一时无法起身,情急之下,猿臂怒探,一把扯下了师父的裤以及裈(也就是内裤啦)——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但只见老和尚那——

软塌塌垂头丧气、怯生生低眉顺眼的尘根,在一簇花白阴毛掩映之下,大白于天下。阳光抚摸着那久而未用的老丑之物,竟似生了造物对世间所有物种的怜惜之心,在那衰朽表皮上镀上了一层淡金,在那一瞬间,那根没用的劳什子居然跟美沾上了边儿……

一老一小都呆了。但表情不同于我画的复活节岛石雕,你想象下。

时间静止,寺内静谧无匹。

如果自己比较傻的情况下,可能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或者是自己的心情出现了一个很糟糕的状态。

话说此时远在西方极乐,佛祖拈花,伽叶微笑,飞天舒袖如云霞蒸蔚,梵乐淙淙似清泉逶迤。

须臾,老和尚长啸一声,裂帛穿云,啸声中有说不出的畅快。

如你所知,老和尚顿悟了,在他被徒弟扯下裤裈的一刻。

故事讲完了。你问下边?下边没有了。

真相

傻不傻只有自己明白。有人越长大越傻,其实那种傻并不是真的傻,他们已经在这个社会上生活了很久了,深深的了解了这个社会的残酷,他们开始懂得了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方式,就是学会装傻,因为往往在这个世界上装傻才会获得更好。

从前有个人,想写个世界上最最忧伤的故事。可他一直写不出来。他将其归咎于自己还不够忧伤。

对此他并不着急,他认为忧伤总是先于喜悦而至,对此他一直保持乐观。

某一日他果然等来了忧伤,所以只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就写出了那个世界上最最忧伤的故事。随后,哗众取宠地说吧,马里亚纳海沟般深不可测的忧伤吞噬了他。总而言之,他因过度忧伤而死。神圣的说法是:他殉身于忧伤。

以下就是他写的那个最最忧伤的故事——

“一个坏事做尽的人,在某个时刻突然变得内心柔软。当夜晚来临时,他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踩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他马上就跳了起来。回到住处后,在沉重的愧疚压迫之下,他杀死了自己。他确信在那一刻听到了自己的影子的哀号。”

故事并未结束。忧伤比霍乱和肺鼠疫的传染性更猛烈更迅捷。这之后——

“一只出来觅食的小老鼠死了。那天晚上,小老鼠因为它无法掌控的偶然,在某个时间置身于某个空间——它闯入了那个此前坏事做尽、如今内心柔软的人的影子——它的尾巴被那个人的鞋底踩到了,出于疼痛的本能,它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哀号。小老鼠迅疾地逃跑,钻进鼠洞,惊魂未定。于是在那一小片黑暗中,发生了一些不同。来自那个人脚底的忧伤感染了这只小小的啮齿类动物。症状开始出现,当心跳恢复正常速率与节律之后,它走出鼠洞,一只虎视眈眈的猫迅速扑来,又迅速吃掉了它。在猫的齿间,小老鼠尚未失去意识之前,它像初生的海豹一样泪眼婆娑。它最后一次回忆了那只苦苦在洞口等待的猫,它觉得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比那只猫的等待更令它心碎的了。因此,小老鼠是主动把自己喂给猫吃的。正是忧伤的病毒驱使它这么做。”

甚至可能是因为人的想法不同,在他看来这并不是傻事,这就是他,这是他的做人做事的风格。如果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那就不用在意,如果是你亲近的家人朋友你可以给他一些建议或者好好沟通,不要告诉她这样做很蠢,你可以。

然后是猫。那只刚刚吃完点心的猫。

“猫卧在铺满午后阳光的窗台上沉默。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猫经常沉默。但是这次不同,猫的沉默是出于忧伤。因此这只猫并未像往常一样眯着眼睛,而是蜷缩在窗台上,身躯一动不动,像人类一样睁大眼睛,空洞地望向虚无。没人知道它那一刻在想什么。总之几天后它死了,悄无声息。如同僧尼圆寂。

“晚间,主人发现了猫的死亡。主人坐在摇椅上发呆,他脚下是一只精美的点心盒子,盒子里长眠着那只猫。摇椅的吱呀声升至空中,又被偶然路过的微风吹散成絮一样的东西,那是主人与猫共同的回忆,以及主人的手、脸,以及肚皮与猫的皮毛摩挲而留存的触感。”

故事该结束了,或者说,故事刚刚开始。

“在一株国槐下,主人掘了个坑,把猫掩埋。主人站起身,凝视了那个小巧坟丘片刻,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走掉了。不知所终。多么轻易啊,一转身,就切掉了他与猫之间的一切联系。”

“有时只需要一转身。”然而一切都并未结束——

“猫的遗体所占据的那一小片土壤开始忧伤了,并渐渐向四周蔓延。忧伤上行,侵蚀了那株国槐的树干。这棵树在来年将因为它无可抵御的忧伤干枯致死。而在它的根系,和比它的根系更深的地下,蚯蚓、蝉的幼虫以及其他所有不知名的地下生物,所有的矿物,有机的,无机的,都无一例外地被感染了。连更深处的地下河、更更深处的地壳中滚滚的岩浆也不能幸免。忧伤将传遍大地,并最终蔓延至整个星球。”

而天空也被感染了,然后是星系和宇宙。感染源谁都说不清。也许是第一只啄食蚯蚓的飞鸟,也许是那个不知所终的猫的主人,也许是某个男孩不慎挂在树梢上的风筝,也许风就是携带者。

谁知道呢。

所以,没有人知道是谁把整个世界搞得如此忧伤的。那个写下世上最最忧伤的故事的无名作者也并非被人们所遗忘,而是根本就没人知道他。

也许这就是世界的真相。

手套

这个时节,几乎每天你都能在路上看到一只手套,孤零零躺在某处。不是左手就是右手的,只是材质不同,皮的、棉的、羽绒的、毛线的。北方的冬天冻手冻脚的,很多人离不开手套,因为某种偶然,丢个一只半只的,并不稀奇。因此你可以理解的,只瞄一眼就径自走向自己的事务。世事纷繁,一只手套怎么会入你的心。

可你在这天看到了一个人。他先是站在那里,两手抄兜,垂着头,视线如木匠的铅锤,笔直地,沉甸甸落在那只手套上。

假如换成一具遗体躺在那里,这个静止的动作沉痛而肃穆。

这个人、这一举动引起了你的兴趣。你想知道他在干什么,以及下一步要干什么。你决定暂时放下自己的事务,躲在不易被察觉的街角观察。

他弯下了腰,捡起手套,揣在怀里,走了。

没什么异样,一个贪小便宜的人的样子。唯一与贪小利者的不同是此人没有惯常地四下张望,而是旁若无人地把手套捡起,如同捡拾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犹豫了片刻,思忖自己是否有必要跟踪下去。今天的事情迅速在你心里过了一遍,既不多也算不上重要。于是你决定了,远远地,跟上了那个人。

你注意到他的黑色大衣下摆有土,在这个外表整洁光鲜的世界显得极为醒目。这利于你跟踪。

你做好了长时间跟踪的准备,可是根本就没用多久,那人走进了一个街心公园。不大,冷冷清清,只有一个边缘破败,露出内里残砖的花坛。坛中灌木被蓝色的PVC材料包裹,融化的积雪在凹陷处汇聚成肮脏的一汪水。花坛四周伫立着些稀落的松柏。没有人迹。

那人住了脚,在一株松树前蹲下,大衣下摆垂地,有土的地方继续沾染着尘土。看他背部的动作,似乎是在挖着什么。你绕了个圈子,在他正对面不远不近地看,果然是在以手为锨,挖了个浅坑。然后停手,端详,似乎对坑的深浅满意了,便从怀里取出那只手套,双手托了,放在坑里。

你走近了些,看到那个人嘴唇翕动,似乎是在念叨什么。之后他掩上土,双手合拢,撮起一个小小的坟丘。

那人站起身,两手抄兜,沉重的目光垂坠在手套的坟墓上。片刻后,转身离开。

你结束了这次跟踪,走到近前。你看到在这座新坟的左右还遍布着很多微型坟丘。不用掘开你也猜出来了,里面掩埋的全是手套,不是左手的就是右手的,都是手套中的死者。

这时你的大脑开始了与以往迥异的运行,你想到这些死去的手套的伴侣,它们或许安全地待在主人家中,从此被置之不理,安静地等着被丢弃。也或许早就被扔在了垃圾箱里。

不排除在万千只失去伴侣的手套中有这样一只——

因为陷入孤独与将被遗弃的恐惧而心生恶毒,盼着某个意外发生,让主人失去那只曾经被它的昔日伴侣套住的手。

那么,它们算是活着的手套吗?

这个问题当然不会困扰你多久,但你跟此前的你已有所不同。

大脑袋兔子邦妮(1)

从前,一片名叫“伊甸”的森林里生活着一个兔子家族。“伊甸”是人类的叫法,兔子们才不管人类管它们居住的地方叫什么,兔子们管自己的家叫“美丽洞穴”。

兔子们认为,这片森林再大,也不过是一个洞穴而已。虽然按照它们的生活习惯,每只兔子平均至少有三个窝。可即便如此,森林对兔子来说也太庞大了。

这里最年高德劭的兔子杰奎琳奶奶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

世界?就是一个栖身的洞穴罢了。

通常说完这句话,杰奎琳奶奶就扬起头,鼓起腮帮,把甜茅根的残渣“噗”地一下吐出去老远。

另一些不如杰奎琳奶奶老的老兔子们常常倚在洞穴的壁上,眯缝着眼微微摇头,说:

“你们的杰奎琳奶奶年轻时非常迷人,那时候每只雄兔子都心甘情愿把食物献给她。为了她,哪怕是胆子最小的兔子,也敢跟呲着獠牙的野猪争夺半块番薯。”

“一切为了杰奎琳!”一只衰老瘦弱的老兔子猛地坐起,瞪着一双火红的眼睛补充道。然后它就倒在松软的泥土里喘着粗气,好像这句话把它身上的力气耗尽了。

“一切为了杰奎琳!”所有的兔子一齐喊道。

“美丽洞穴”里的兔子,差不多都是杰奎琳奶奶的子孙。

在这里,成年的公兔子和母兔子,都用杰奎琳奶奶的方式和口吻教育它们的孩子。它们把到处乱跑的幼崽叼回洞穴,声色俱厉地呵斥:

“你以为你是杰奎琳奶奶吗?只有她才能逃过猎人的枪口!”

确实,只有杰奎琳曾经从猎人的枪口下成功逃生。

这个故事被兔子们传颂了好几代。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版本,惟一的相同之处是故事的结尾,杰奎琳奶奶成功逃生。她也千真万确地活着,极有说服力。

是啊,活着就是不容辩驳的证据。

她的孙子孙女们把从各自父母处听到的故事复述给杰奎琳奶奶听,“是这样吗?杰奎琳奶奶?”

“是的,就是这样。”杰奎琳每次都很享受地听,很享受地回答。

小兔子们从杰奎琳奶奶那儿得到的是相同的答案。这样,杰奎琳奶奶就无数次从猎人的枪口下逃生。

小兔子长成大兔子,就会学着当年父母的样子训斥调皮的孩子,把杰奎琳奶奶的故事讲给小兔子听。

大兔子长成老兔子后,就都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世界?就是一个栖身的洞穴罢了。通常说完这句话,老兔子们就扬起头,鼓起腮帮,把甜茅根的残渣噗地一下吐出去。

不过当着杰奎琳奶奶的面,再老的兔子也不说这句话,也不把甜茅根笔直地吐出老远才落地。而是歪过头,悄没声儿地吐在一边。

森林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天,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洞穴里,一只小兔子降生。

性别:雌。姓名:邦妮。

邦妮和其他小兔子一样,是杰奎琳奶奶无数孙辈中的一个。连她的父母也记不清,邦妮是杰奎琳的重孙还是重重孙,还是重重重孙。

受洗是一个被家族接纳的见证。施洗者是杰奎琳奶奶,当然是她,只要她还活着就没有第二人选。洗礼之后,邦妮就是杰奎琳奶奶的嫡亲孙儿之一了。

洗礼的程序很简单,只要被杰奎琳奶奶的舌头舔几下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仪式是,杰奎琳奶奶在幼兔的小脸蛋上嗅上几鼻子。没有哪只兔子知道其中的含义,也没有谁去问一问。

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仪式,为什么要问呢?

洗礼结束后,杰奎琳奶奶照例要吻一吻小兔子,然后说些祝福的话。可这只小兔子却很不分时间、场合地张开小嘴大声哭起来,没完没了。小嗓子简直是个会出声儿的永动机。她妈妈把奶水充足的乳头塞进女儿嘴里被她吐出来,她父亲学胡狼的嗥叫吓唬她,都止不住邦妮哭。

杰奎琳奶奶走的时候很不高兴。不过她没忘带上由邦妮的父母孝敬的两根水灵灵的胡萝卜。

整个连成繁复的地下网络的“美丽洞穴”里,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其实除了落生时哭了一整夜,邦妮和其他小兔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邦妮是她爸爸妈妈的头一窝孩子中的一个,她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眯着眼睛挤在一起睡觉,你看不出哪个是邦妮,哪个是芬妮,哪个是杰克,哪个是翠茜。

等它们学会说话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就叫她“爱哭的邦妮”,因为邦妮刚降生时的哭声一直在爸爸妈妈的脑袋里回响。

邦妮就问:“我很爱哭吗?”

“是的,你生下来就哭。”

等他们再大一点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就叫她“大脑袋邦妮”,因为他们发现,邦妮的脑袋越长越大,倒显得身子越来越小了。

这就是天生的就是这样,他的智商低,情商低,所以给别人看起来就是傻,很二就是做事情不经过大脑才会这样的,这是没办法改变的

邦妮就问:“我的脑袋真的很大吗?”

“是啊,很大,你长了个大脑袋,邦妮。”

我为什么跟他们不一样呢?

我为什么长着一个大脑袋呢?

她总是这样问自己。她知道,爸爸妈妈不会回答她。等到她能每天和兄弟姐妹们玩上一小会儿的时候,她就问上了年纪的兔子。但是“大人们”都装着很懂的样子,可谁也没有给她一个答案。老兔子们说:

“你只需要知道,世界就是个栖身的洞穴罢了……”

邦妮虽然没得到满意的答案,可还是问来问去的,不仅限于她脑袋的尺寸,她的问题还有很多。于是她又有了一个新名字:问题邦妮。

这一天她拉住一个跑不动的老兔子,问:

“森林的外面还是森林吗?”

“为什么下了雨蘑菇就会钻出来?”

“狼干吗要吃我们兔子?”

来不及跑掉的老兔子的回答与其他老兔子如出一辙:

“你只需要知道,世界就是个栖身的洞穴……”

邦妮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不过她迷上了串门,一天要走访很多家。兔子们有的很热情,有的对她的造访很是冷淡,但邦妮好像并不在乎。她还去了杰奎琳奶奶家,她很幸运,杰奎琳奶奶没在。那天有一窝小兔子降生,杰奎琳奶奶被请去给婴儿们施洗。“美丽洞穴”的规矩是,任何兔子在没有接受邀请之前,都不可擅自进入杰奎琳的洞穴。因为没人看到,邦妮躲过了惩罚。同样,因为没人看到,谁也不知道邦妮造访了杰奎琳奶奶家后干了些什么。

每天串门回来后,邦妮就咬着树枝在拂去落叶的空地上画来画去,没人知道她画的是什么。

“邦妮,你画的是藤吗?”

“邦妮,你画的是小溪吗?”

邦妮连头也不抬。也许是她的头太大了,抬不起来。

这阵子,她的名字是“胡乱画的邦妮”。

终于有一天,邦妮闯了祸。她把所有兔子家庭的洞穴都打通了,包括杰奎琳奶奶的家。

“你将受到审判。”杰奎琳说。她好像一下子老了一百岁。

“世界是一个栖身的洞穴,而你破坏了它。”杰奎琳吐出甜茅根,沾满唾液的残渣从她瘪瘪的三瓣嘴里滑下,掉在松弛的毛皮上,那些粘滑发亮的东西随着她急促的呼吸颤动。显得既不威严又不体面。

“遇到危险时,”邦妮说,“比如蛇钻到咱们的洞穴时,我们就可以很快地逃到相邻的洞穴里去。这样不好吗?”

“何况,每个洞相连,世界不还像您说的那样,依然是一个,而不是很多个洞穴,不对吗?”邦妮又说。

杰奎琳奶奶举起当作拐杖的树枝,哆哆嗦嗦地作势欲打,却摔了个趔趄,被邦妮扶住了。

“谁给的……你这个胆子……这可是我们住了多年的地方……”,她转身拄着拐杖走了,“你却破坏了它——明天,明天……审判你……这个……长个大脑袋……的家伙……”

“杰奎琳奶奶,这边有条最近的路通向您家……”话说半截,邦妮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邦妮决定今晚就走。她的头疼得厉害。

她一跳一跳地走,头一跳一跳地疼。

她觉得自己大大的头里一定长着个树瘤一样的东西。她偷窥过猎人,知道有种东西叫做刀,如果能找来,也许可以切掉“树瘤”。那样她就不会总是胡思乱想了,也就不会再惹杰奎琳奶奶生气了。

在森林的边缘,她看到一个端着枪的猎人。

邦妮的大脑袋里闪过可以从猎人的枪口下逃生的六个办法。她迅速筛选了一下,确定了最快的一种——她脑子里蜿蜒的路线清晰地显现:就在正前方那棵山毛榉树下,有个树洞,这个树洞的下方有两条隧道,隧道是她亲自打通的,最近的那条通往跛脚兔子罗杰的家,那是她的表哥,一只后腿受过伤,跳起来半边身子向左边歪的兔子。

她和山毛榉树之间,大约有三四米的距离,而猎人,此时已经走到这棵树的树冠下。这意味着邦妮要想钻进树洞,就必须向猎人的方向冲过去,就必须暴露在猎人的枪口下。可是邦妮确信这是安全的,猎人的注意力是栖在树上打盹儿的一只松鸡,此时他正仰头向树上张望,他的皮靴微微抬起,落叶在他脚下发出细微的声响。

跛脚兔子罗杰第一个听到了枪响。

过了好大一会儿。罗杰哆哆嗦嗦地从洞中探出头。他看见一对粗壮的下肢,和一只提着兔子耳朵的手。那只兔子的脑袋很大很大。

“那是我可怜的表妹邦妮,”罗杰说,“一个猎人把她打死了,她全身是血,那个最好认不过的大脑袋耷拉着。她再也不会到我家串门了……”

罗杰抽噎着说,“她为什么不躲到我家来呢?她不会不认识路的,那条隧道就是她打通的……”

“嘘!”跛脚罗杰的父亲小声说,“今后不许再提邦妮了。”

猎人达德利一脚踢开木屋的门,大着嗓门喊:“亲爱的,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哇,一只兔子!今天我们有香喷喷的烤兔肉吃了!”

猎人的妻子提着一把刀,打量着扔在橡木桌子上的兔子。

“这兔子的脑袋怎么这么大?”

“是吗?”猎人达德利抓住兔脚,倒提起来歪着头端详,“咦?还真是,我还从来没见过脑袋这么大的兔子。”

猎人夫妇决定不吃她了。他们和邦妮活着时候的看法一致——

这只兔子的头大得异乎寻常,一定是得了什么病。吃了她多半会出事儿的。

皇帝的新衣

骗子的讲述——

如今我老了,要把经验传承下去。

这就是我今天要跟你进行一次长谈的原因,孩子。

永远不要重复自己。你将要走上的是一条铺满智慧的道路。

我们从事的,与妓女一样同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在我们艰苦而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欺骗和欺诈悄然生长,在数不清的失败与成功中渐渐繁茂。最初我们的祖先欺骗的对象是可供食用的动物。第一个懂得挖陷阱的人就是你我的始祖,他有权享用后代的供奉。远古时的某一天,他把诱饵放在伪装好的陷阱之上,然后隐身草丛等待猎物坠入陷阱。他成功了,我们这位最聪明的祖先用最小的代价换来了最大的收益,一头掉进陷阱摔断颈椎的巨型野猪可供整个部落吃上一个月。与同类相比,我们这位祖先可能身体羸弱,可他毫发未损地就猎取了一头需要七八个壮汉联袂才能捕获的大型野兽。

他因此当了部落的首领。

很快他就看到了自己希望的结果——人们相互残杀,觊觎者在减少。他的位置逐渐稳固,幸存的人们都臣服于他的统治。这就是我们最杰出的祖先,骗子的始祖。因为他,骗术这一伟大的智慧活动才在人类社会中得以传承,才把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和其他低等动物区分开来。

并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如我们祖先那样睿智。我和我的搭档的猎物就是一个万乘之尊的皇帝,可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不要打断我,孩子,我察觉了你眼神里的鄙夷。这让我欣慰,的确,欺骗一个笨蛋,对一位伟大的骗子来说无异于耻辱,是吗?你就是这样想的。没错,一个骗子应该有追求,更高的追求。可我要你听下去,耐心地听下去,一会儿,你就会对我和我的搭档肃然起敬的。

你要知道,虽然那个皇帝是个笨蛋、傻瓜,可我们欺骗的,是整个王国,你总不能认为,一个庞大的国家的所有人全是笨蛋和傻瓜。

我们骗了这个国家所有的人。我们这次行动之所以惊天地泣鬼神,足以被记载在人类骗术史中,就是因为这个数目庞大的人群,我与我的搭档的声名才得以不朽。而当我驾驶着回忆之舟驶往多年之前的那个明媚的日子,我内心的激动依然难以言表。那时我和我的搭档躲在全城最高的塔里抚摸着熠熠放光的金币,我们的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们的笑声就像可爱的金币碰撞发出的美妙声响。整整两大箱,箱子已经盖不上了,耀眼的金币和巨大的成就感烘烤着身体,于是我们解开衣襟,站在塔楼的窗前,让秋日凉爽的风吹拂我们发烫的前额和胸膛。这时我们俯瞰那条宽阔的大道,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群,皇家乐队的乐曲飘荡在这个庞大都城的上空。

那个头戴皇冠手握权杖的皇帝昂首挺胸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后是几个垂着头、亦步亦趋的内务大臣,手里拖着根本不存在的曳地裙裾。除了音乐声,街上听不到任何来自人的声音,高贵的、低贱的,所有人都匍匐于地,无人抬头。男人们谨慎地扭转着脖子,神色怪异地相互对视,却只停留在目光的交流,一语不发;女人们都垂下美丽的头颅,假如我的目光能够及远,我将看到女人们通红的脸颊和耳朵——

假如皇冠也算是服饰的话,那么它就是皇帝身上所有的服饰,这个长着一身惨白赘肉的皇帝正在不可一世地巡游,两条白萝卜一样的罗圈腿之间,那个丑陋而猥琐的器官像只左右啄食却什么也啄不到的笨鸟……

马上要讲到要点了,我的孩子。我们的骗术成功,关键之处就是我们无比犀利地发现了人性的弱点,并完美利用之。就在这次盛大而荒唐的巡游之前的某一天,我和我的搭档告诉这位雅好华服的皇帝,我们将为陛下您量身定做一件世界上最美的衣服,当它诞生之时,所有人都将因它的美丽而失语,都会禁不住惊叹如此美丽的华服只有在天堂才能看到,只有天使才配穿着。然而它的神奇之处还不仅仅在于它的美丽,还有它的独一无二之处——一种神奇的魔力附着其上——不称职的人和愚蠢的人将看不到哪怕一根布丝。而陛下您穿上它,不仅能无限增加您的威仪和美貌,还能让您轻而易举地洞察,您身边的人谁是尸位素餐的家伙,谁是一无是处的蠢货……

这些话打动了“英明”的陛下,他立刻赐予我们成箱的金币,让我们采买最好的蚕丝和最珍稀的饰物。我们把这些金子装在箱子里藏好,然后在一架织机上日夜为皇帝赶制一件并不存在的华美龙袍。之后的几天,皇帝派来了被公认为最有智慧、最忠诚可依的老臣,这个老头瞪大眼睛盯着空荡荡的织机的滑稽表情令我们窃笑不已,他复杂内心的横截面犹如平摊在解剖台上,我和我的搭档看得清清楚楚:

他在怀疑,但绝非怀疑空荡荡的、没有一根蚕丝的织机,而是破天荒头一回地将怀疑之刃刺向了自己——莫非老朽我不称职?莫非我是个蠢货?

老臣对内心的拷问没有答案,这迫使他做出了唯一的选择:回到宫中,用最美的词汇向皇帝夸耀了那件并不存在的半成品。其他的大臣亦无一例外地赞美,每个人的内心都潜伏着一个恐惧,他们害怕别人看得到那件衣服,自己却看不到。承认这个事实,则等于承认自己不称职以及愚蠢。这就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的天性。

当人们的内心不得不被拷问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叫停自我拷问和独立思考,迅速选择撒谎,以此逃避可能降临的灾祸和内心的极度不安。

就像此时,你走在大街上,假如你足够敏锐,你会发现这世上到处都是装得耳聪目明的聋子和瞎子,到处都是装成聪明人的蠢货与愚氓。

我活到这把年纪,也没见到哪怕一个人,拥有直视内心和承认愚蠢的勇气。

游行大典的前一天,皇帝试穿了那件并不存在的衣服。这个丑八怪帝王光着屁股在巨大的铜镜之前扭动着腰肢,满意地微笑,不时询问着臣子们的看法,还激动地流泪不止。大臣们则继续搜索枯肠,用最华丽的语言赞美着这件并不存在的华服,它的花纹,它的璎珞,它的每一个因为皇帝的扭动而浮现的超凡脱俗的皱褶。

偌大的皇宫之内,仿佛只有我和我的搭档才能看到,皇帝的软塌塌的肥白屁股,静脉曲张如蜿蜒蚓行的小腿,和他那毫无帝王之气的、死鸟一般的阳具……

孩子的讲述——

“可是他什么也没穿啊?”——这句话是我说的,那年我六岁。你问我叫什么名字?这不重要,你就叫我“X”吧。

那件事过去有一阵子之后,一个大人物说我这句话是爆炸性的,好像炮弹出膛的声音——“砰!”可我不认为我有那么厉害。还是妈妈后来说得对,“在别人都目不视物的年代,你是个内心澄澈的孩子。”

妈妈没夸我眼神清澈,却夸我的心。那时我还不明白,长到足够大后我懂了。

在遥远的中国,有个叫叶圣陶的人为这个故事写了续文,他说当我那句话出口之后,皇帝恼羞成怒,杀了所有敢于怀疑皇帝是个光屁股的人——这其中当然包括我——和敢于建议他换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真衣服的人。所有的国民都不说话了,可是皇帝还是疑神疑鬼,甚至把有笑声传出的人家都杀了。从此道路以目。

这个中国人错了,那个光屁股皇帝不同于东方的君主。

所以,我还活着。

第一就是天生的那种智力有缺陷的人!第二就是智力正常,甚至比正常人还要高!只是给人看着比较有种实的感觉。特别心实!也就是“实心眼儿”对人对事都是那样,没有心计,但不正明他就是傻!只不过就是待人真诚,心眼。

当我那句话出口之后,一只颤抖的手捂住了我的嘴。我妈妈的手。她恐惧了,因为那只紧紧捂住我嘴的手,抖得像只惊惶的鸽子。

好像有只我看不到的手关闭了世界的开关,一片死寂。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听到有个大人压低了嗓音重复着我刚才的话,接着是第二个人、第三个人,那句话像涟漪那样向周遭荡开来。人群开始涌动,发出沉闷而巨大的嗡嗡声,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滚雷。这时,我感觉到妈妈的手松了,离开了我的嘴巴。

我挺了挺脖子,目光正好落在已经停下脚步的皇帝脸上。他哭了,苍白臃肿的胸脯快速地一起一伏,似乎喘不过气来似的。

之后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暴力和流血,没有关于不准讨论此事的禁令。皇帝回宫,麇集的人流散去。人们钻进散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酒馆,喝着朗姆酒,聊着皇帝的屁股、眼泪,和他突然勃起的阴茎。

当天晚上皇帝就死了。一个小皇帝继位,死者的儿子。又过了很多很多年,皇帝这个称号在我们这个国永远消失了。

如今我已经行将就木。一个百无聊赖的黄昏,我走出家门,走进一家看起来热热闹闹的小酒馆,我把拐杖戳在一边,趴在吧台上,找伙计要了杯啤酒慢慢啜饮。我听见几个老头在我身边鸡一嘴鸭一嘴地吵架,这几个跟我差不多老的老头脸红脖子粗,可我耳背,听不到他们为什么争吵。

我摸出助听器戴上,就听见他们大声叫嚷着:“是我!我才是第一个说出真话的人!”

走出酒馆,我抬头看了看招牌:TRUE MAN。可真是个好名字。

皇帝的讲述——

如今我是一个游魂,在浩渺的宇宙飘荡。我被误解了千年。

作为游魂,我可以此时在火星,彼时在木星,假如我愿意了,我还可以飘出银河系,踏上任何一个无名星球。我是自由的、随性的和百无聊赖的,我四处游荡,看到愚蠢的后人发射到宇宙中的各种式样的人造卫星。我知道他们试图了解宇宙,这真是个荒唐透顶的念头,这些卫星传回的资料和影像在我看来毫无意义,你们这些蠢货以为发现了宇宙的某个奥秘,以为那是一根冥王星上的神秘石柱,月球上的某个造型诡异的环形山,实际上你们拍下的照片很可能只是我的一根腿毛和我臀部的一个暗疮。

可我无法通过游魂的语言告诫你们。正如我尚在人世之时,无法证明给你们看——

那个举国轰动的游行大典上,因为一丝不挂而被后人耻笑的我,有着怎样超脱凡俗的智慧。

你们不过是些肉眼凡胎的愚夫愚妇,你们永远不可能洞悉一个伟大人物的内心。

那两个裁缝当然是骗子。在我的王国,我是第一个看穿他们的人。假如你们能够破译一个游魂的思想,我知道此时的你们,心里多半疑窦丛生。你们一定会问:

既然……如此……那么……你又为什么给他们织机,给他们金子,让他们为你缝制一件根本不存在的龙袍呢?

道具。他们是我的道具。你不必问是道具支配了导演,还是导演支配了道具。我只想告诉你们,这是一幕实验戏剧,这是一出让那个叫巴尔扎克的法国人无地自容的《人间喜剧》。而我,就是一个先驱,一个不可复制的伟大导演,一次宏大实验的主持者,一个苦心孤诣、不惜自毁以唤醒世道人心的殉道者和看破红尘的人。

我的经验告诉我,人间的统治者都有一颗虚弱的内心。为了维持自己的威权终日惶惶不安。为了帝祚永延,统治者确立了某种统一的,不容置疑的意识形态,服务于斯的是各种强大的国家机器——警察、法院、军队,以及关押肉身与异议的监狱。凡此种种,目的只有一个:让他的臣民在威权之下说着同一种语言:谎言。

在我刚刚登基之时,我迷上了谎言,生活在如潮的谀词中。我的大臣就是我的弄臣,他们在撒谎上有着无与伦比的才华,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光滑柔软的羽绒被覆盖在我的裸体上那么舒服。那时我还不知道,我那些该死的臣子们掩盖隐瞒了多少触目惊心的东西。可悲的是我浑然不觉,我就在谎言的海洋中漂浮、游弋,仿佛被温暖的海水与和煦的阳光环抱,那种感觉无比惬意。我觉得我是这个地球上最幸福的统治者,我的臣民忠诚勇敢,我治理的国家国力雄厚,人民富足而知礼,称职的大臣们帮我把这个国家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我的恐惧始于年华老去,镜子中的我日渐衰老。我听到的依然是赞美之声,大臣们依然说我是人中龙凤,说我容颜依旧,说即使岁月更迭,亦无损我是一个永远伟大的帝王。然而当我某一天站在镜子前,平生第一次感觉到这赞美的刺耳。于是我迷恋穿上使我看起来年轻的衣服,把自己套在使我显得英俊和伟岸的华服里。可是在华美衣衫的包裹之下,不安却未有稍减。

不安刺激了思考,一些不同于以往的东西在我脑海中渐渐明晰:我治理的国家,未必如大臣们口中那样美好,我这个皇帝,也根本无法像谎言中所说,像神灵那样不朽,万岁万岁万万岁。

就当我下决心探究人性的奥秘之时,那两个杰出的骗子适时地出现在我面前。太棒了,我决定导演一出震古烁今的戏剧。

我,这个国的现任皇帝,将亲自担纲主演。

当骗子们唾液横飞、用极具蛊惑力的语言讲述那件有着人间罕有的美丽,以及能够鉴别一个人称职与否、愚蠢与否的衣服时,我悄然拉开了戏剧的帷幕。我极力压制着内心的兴奋,赐予他们富可敌国的金子,默许他们装入私囊。他们还以为自己的藏金之处隐蔽,却不知我想知道的话五分钟后就会知道。我成全他们,依顺他们,附和着他们,等着下一场戏大幕拉开。

那天,我派去了第一个大臣。这个老者素有忠诚之名,在我还未出生之时,他就是我父皇的辅佐者。一切皆如我料,可怜的老头在织布机前傻了眼,他一定在内心深处狠狠责骂了自己昏花的老眼,质疑了自己的忠诚和智商,并因此而惴惴不安。待他回禀之时,我听到了他气喘吁吁的赞美与譬喻,他说那件衣服虽然此刻还是一块尚未完工的布料,但颜色和花纹已是人间罕有,若非亲睹,实难相信。

我不动声色地赏赐了他,嘉许他的称职与眼力。随后,我派去了第二、第三个大臣……

试衣的那天,我激动地脱光了所有的衣服,站在铜镜前。没错,我的激动是真的,只不过不是他们所认为的激动。两个骗子煞有介事地为我套上不存在的真丝内衣,戴上不存在的项链,穿上那件不存在的、绝非人间应有的华美衣裳。我扭着腰臀,配合着所有的人,所有的惊叹与赞美。

凝视镜中自己衰朽丑陋的躯体,热泪自眼球后涌出。于是所有的人都陪着我抽泣,他们说它美得令人失语,只有泫然涕下。这就是我的臣子们给我的眼泪做出的解释。

我关闭了泪腺,我的微笑在脸上,我的苦笑在心里。

游行大典。我光着屁股走在明媚的阳光下。道路两旁的浓荫中,是我的人民。他们脸上的惊诧、茫然、胆怯、羞涩证明了我的睿智,这幕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家戏剧即将抵达高潮。

两腿之间,我的阳具晃晃悠悠,配合着我那一刻的心情。我身后的大臣,小心翼翼地拖着并不存在的拖曳的裙裾。大臣的身后,是庄严的皇家卫队,卫队之后,是吹奏着华美乐章的皇家乐手。音符激昂,一如我当时不平静的心绪。

还以为我是傻瓜吗?我牺牲了自己丑陋的躯体,却看清了整个世界,看清了所有的内心。比起我的发现,我的光屁股只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代价。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穿啊?!”

在如云的人群中,我的耳朵捕捉到了一个甜美的童音。我的目光没有找到那个孩子,我的灵魂却把他找到了。

戏剧就此达到高潮。我的小腹下,两腿间,蓦地蓬勃有力。戏剧因它的突然坚挺而臻完美。

是收场的时候了。我听到人群嘈杂。越来越多的,弥散着怀疑味道的声音滚雷般升起。

我再一次热泪盈眶。完美谢幕。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会去我家附近的小酒馆坐坐。

这个季节,一切都美好。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微风拂面,怡然自得。你看,我就是个写童话的作家,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贴切的词儿来匹配她的美好。

对,您猜对了。我说的她是春天。春天一到,泥土解冻,万物复苏。

春天是个适宜怀孕的季节。

春天一准儿是个女的。

酒馆的老板娘好像是存心跟时间作对似的,她的皱纹比去年的春天少了两条,她的头发比去年的春天黑了几根,她的屁股也不那么垂了,腰身也不那么粗了。我都可以叫她小姑娘了。

我挺想捏捏她滑嫩饱满的红脸蛋的,可我只是跟她打了个榧子,我说,亲爱的,来一杯杜松子酒。

这是我在说话吗?

连我的声音也变年轻了。

“这位先生可是我们这儿最著名的作家,童话作家!”

老板娘的胖脸蛋更红了,就跟自己偷着喝了几杯似的。“我们这儿的孩子,都是读着他的童话长大的!”她瞪着那双圆溜溜的栗色眼睛,嘴里喷着热乎乎、甜丝丝的气息,把我介绍给两位绅士模样的先生。那样子就仿佛人家要是不信,她就要把我切开来证明似的。

在这个小镇上,除了雷蒙德家那头母牛一胎生下的三个小牛犊,我是最值得人们炫耀的东西。

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微微颔首,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分享一瓶窖藏三十年的白兰地。

我发觉绅士们的四只眼睛很红。大概是酒精与某种情绪混合后的颜色。

老板娘满意地冲我挤了挤眼,扭过两瓣肥屁股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先生,我并非有意冒犯,不过——”两位绅士中的一位说,“童话作家这个行当,在我看来跟骗子没什么分别。”

另一位绅士抢过话头,“非常抱歉,”他说,“我的朋友已经喝了不少的酒,希望您能原谅他的无礼。”看上去,这位绅士年纪要大一些,持重一些。

“没什么。”我大度地说,其实我心里有点恼火,如果我能年轻二十岁,我会举起拐杖敲碎他的脑袋。不过我的恼火被好奇心摁下去了,“可以告诉我您这么说的理由吗?”我倒很想听听这个无礼的家伙接下来还会说出些什么。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把童话作家和骗子混为一谈。

“为什么您的头脑里会有这种怪念头?如果童话作家是骗子,那么真正的骗子该是什么呢?圣徒吗?”我饶有兴致地问,把带着火药味的战书藏在俏皮话里。

很多年来我一直保持着平和的心态。这时我有点儿纳闷,我怎么突然像个好斗的年轻人了,难道像那个老板娘一样,我也变年轻了吗?

春天闹的。也许。

无礼的绅士一仰脖,露出他尖锐的喉结。他灌下整整一杯酒,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他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掏出白丝巾捂住嘴,像是要把下一轮咳嗽挡回喉咙似的,另一只手指着那位很绅士的绅士,似乎是示意要他的同伴为之代言,然后就伏在桌上,看样子似乎是因为不胜酒力睡了过去。

“可以聊聊您的童话吗?作家先生?”很绅士的绅士说。

似乎在一夜之间,您的大作就遍布我们的国家。您的童话出现在全国通用的小学教材上,报刊杂志上,连食品包装纸上也印有您的童话。这样人们就可以在吃东西的同时阅读您的作品。就连您自己,恐怕也想不到您的作品在我们国家受欢迎的程度。

请您原谅我绝非有意的不敬——因为这确属事实——在盥洗室小便池的上方,也挂着您的作品,不同的童话分别镶嵌在精美的镜框中,与人的视线平行。如此,如厕的人就可以在排出秽物的同时吸收来自您大脑的纯净养分。

敝国最常见的标语也换成了您的句子,那些闪烁着您智慧之光的佳句时刻提醒着我们的国民:这块土地是一块纯净的土地,人性如在童话中般闪光。

新建的房子都有着斑斓的伞状屋顶,圆鼓鼓,胖嘟嘟的,我们的人民都居住在这种漂亮的蘑菇房里。老式的房子也被推倒重建,它们的替代品无一例外的是童话中最常见的可爱小屋。为此政府还颁布了一项法令:凡是不住在童话屋中的人,和拒绝改造成童话屋的人,都将受到惩罚。惩罚方式也是童话式的——

强行让违抗命令的男人和女人们穿上“皇帝的新衣”在闹市中游街。武装押运的警察则像您作品中描述的那样,学着那个男孩的口吻说:

“看呐,那个人其实什么也没有穿!”

真是一种温和的惩罚。

也是因了您,吾国人民痛恨成人世界的肮脏,他们把选票投给了几个漂亮得像洋娃娃的男孩女孩,选民们相信,只有在天真的孩子的领导之下,这个国才会像童话那样美好。这样做的结果是——

在某次演讲、集会或者重大外事活动中,我们的总统突然尿湿了裤子,我们的国防部长用玩具水枪喷了邻国国务卿一脸,我们的将军在陪着他国政要阅兵时突然哭着闹着要回家饮用母乳——诸如此类的事屡见不鲜。那时我想,这真是个可爱到不能更可爱的国家。

我们的人民认为这样无伤大雅。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的总统和副总统以及他们所有的幕僚,无疑都是早慧的、睿智的天才,在那些柔嫩的小脑袋瓜里,储存着经天纬地的才华。

回溯至三年前,您的一篇新作被翻译成吾国文字。很快,我们那位含着奶嘴儿的政府发言人宣布:这篇童话,是那一年度最伟大最辉煌的发现。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对建设一个完美的童话王国具有重大指导性意义。随即,总统府下达总统令,将这篇童话列为全国人民必读读物,必须人人皆可背诵,抽查背不过的将领受纺锤催眠三年的惩罚。

那时的我,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篇美丽的童话。它几乎承载了人类所有美好的愿望,蕴藏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因此,在拜读您这篇大作之时,敝人内心无比温暖,似乎一个小火炉安静地燃烧。其他读者与我的感受并无二致。于是,虽然时值隆冬,却因为您这篇伟大的童话举国温暖起来。

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实际上那时整个国家都因为您的这篇作品发起了持久不退的高烧。

很抱歉,说了这么多,我却忘了告诉您我说的是您哪一篇大作,不,不是《海的女儿》,而是——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鉴于敝国宣布的惩罚,我是不会记错的。您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对穷困的老夫妇,他们快乐而贫穷地生活着。家里所有的财产只剩下一匹马。

老头子牵着马去集市,想换些吃食。他先是用马换了一头母牛,然后用母牛换了一只羊,接着用羊换了鹅,鹅又换了母鸡,最后在一个歇脚的小酒馆里,他把这只能生蛋的母鸡换成了一袋子烂苹果。老头子在小酒馆里给两个英国人讲了他这天赶集的经历,英国人哈哈大笑说:

你的老婆子会狠狠地揍你一顿的!

老头子摇摇头说:不会不会,她肯定会给我一个吻,并且她会这样对我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英国人不信,为此拿出了一斗金币作为赌注。他们跟着背着一袋子烂苹果的老头子回到家,迎出来的老婆子听完丈夫的讲述之后,果然给了老头子一个吻,还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那两个英国人痛痛快快交出作为赌注的一斗金币,感叹道:总是走下坡路还那么乐观,这,可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是的,正如您所说,我可以完完整整地把这个故事背下来。我对它再熟悉不过,可那是因为,这个故事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有些人你看上去傻傻的,其实其中也有一小部分人是属于扮猪吃老虎类型的,不过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家庭或者是在从小的朋友圈中养成这样傻傻的性格。这种有的时候傻傻的,没心没肺的人却是最适合做朋友的,因为他们不会顶着跟。

某个冬日的清晨,我们的总统在电视上发表讲话,他激动地甚至丢弃了手中的玩具,他操着大人们的腔调,号召人民向那位老头子学习,永远保持乐观的心态,还下令让财政部与教育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像童话中这样一对贫苦却快乐、善良、恩爱如新婚的老人。被找到的老夫妇,将获得与童话中相同的待遇:一斗沉甸甸的金币。

接下来发生的事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总统发表电视讲话之后,敝国每个集市上都出现了一些牵着马的老人,他们用马换牛、牛换羊、羊换鹅、鹅换鸡,最后背着一袋子烂苹果来到总统府门前的广场上席地而坐,喝着酒,啃着烂苹果,快活地交谈,兴奋地等待官员们给他们发一袋子沉甸甸的金币。我敢说,我这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的老头儿,饶是您见多识广,也一定没见过那么多同时背着一口袋烂苹果的老头儿。

总统和他的幕僚们非常满意,他们愉快地兑现了承诺。把一袋袋金币送给乐观的老人,把烂苹果收入国库。

老人们背着金币回到各自的家,他们的老婆子在各自的家门口迎接,她们不约而同地张开双臂拥吻了丈夫,然后用相同的口吻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第二天,老头子们把金币装满口袋到集市上去。他们在不同的集市上买了马,他们用马换牛、牛换羊、羊换鹅、鹅换鸡,最后背着一袋子烂苹果来到总统府门前的广场上,喝着酒,啃着烂苹果,快活地交谈,兴奋地等待官员们给他们发一袋子沉甸甸的金币。

国库里的烂苹果很快就堆积如山。金币却越来越少。

上帝保佑,我和我的同伴有幸逃出了我们的国家,又无比荣幸地在这个酒馆里与您邂逅。

非常感谢您耐心听完了我冗长的讲述,接下来希望您——

这时那位无礼的绅士抬起头,棕色眼球的四周血丝密布。他瞪视着我,极没礼貌地打断了那位非常绅士的绅士的话头,他说:

“别跟他兜圈子,我们这次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带你走。”

我被他眼中的凶光骇住了,语无伦次地说:

“你,你你你要带我去哪儿?”

“去我们的国家。”他掏出一把枪顶在我的心口,压低嗓门说:

“要是不想像头猪一样死掉,就乖乖跟我们走。”

“可……可我去了能做什么呢?”

“负责,”他说,“为这一切负责。”

此刻,我走在两位绅士中间,步履蹒跚。我的膝盖仿佛又冻住了,每迈动一步,就听见关节里“咔吧咔吧”地响。

我的腰上顶着两根枪管。我感觉浑身发冷,似乎,春天一下子就结束了,冬天抢在了夏天和秋天之前来临。

谢天谢地,那位很绅士的绅士答应了我的请求,遇到这种生死未卜的事,我总要去跟妻子道个别吧,我爱她,向上帝发誓,我深深地爱着她。我们的爱情就是一篇不老的童话。

“亲爱的,我要走了,这两位绅士要请我去他们的国家做客。”

我故意把“做客”这个词说得很重很重,并且躲在两位绅士的视觉盲点里向妻子挤眉弄眼。她会察觉出来的,当我跟两个拿枪顶着我的人离开后,妻子会迅速报警,我一定会安然无恙的,一定。

这时,我那白发苍苍的老婆子伸出双手,捧着我的老脸,“啵!”——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然后说:

“去吧,去吧,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1) 库尔特·冯内古特的《冠军早餐》里,有个虚构的科幻作家基尔戈·屈鲁特,他写过一本书叫《聪明的邦妮》,主角是个母兔子,像艾尔伯特·爱因斯坦和威廉·莎士比亚那么聪明。邦妮头很大,因此她怀疑自己脑袋里长了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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