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身份证买理财产品
发生纠纷怎么办?
1、身份证被人拿走的后果:(1)身份证遗失之后,无法购票。(2)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3)不能办理银行卡。2、身份证遗失之后第一时间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然后带上挂失单去当地报社进行登报免责声明,一旦。
近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朱集法庭李铮法官
通过精准审查证据,详尽剖析案情。
成功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法律分析:1.身份证被人拿走的后果: (1)身份证遗失之后,无法购票。 (2)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 (3)不能办理银行卡。2.身份证遗失之后第一时间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然后带上挂失单去当地报社进行登报免责声明。
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某在北京打工期间相识,两人在北京共同居住生活。2012年2月15日,原告张某想把手头一部分积蓄购买保险进行理财,于是在被告刘某某的陪伴下一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办理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一份,保费金额50000元,身份证原件被拿走的危害,保险期间6年,由于原告没有拿身份证,于是用被告刘某某的身份证进行办理。原告张某持有开户申请、存折、保险单、保险收益条款等原始凭证。保险到期后,原告到保险公司取款才发现本金和利息已经被人取走了。原来是被告刘某某通过办理挂失手续,取走了保费本金50000元、利息分红9500.6元。追要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焦点
原、被告共同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办理的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购买保险的50000元资金是何人出资。
法院裁判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中,由于张某和刘某某在办理保险期间在北京共同居住生活,当时双方互相信任,导致原告在存款的过程中使用对方的身份证办理理财产品。原告由于文化水平有限,自认为持有开户申请、存折、保险单、保险收益条款等银行相关单据原件和保险单原件,就可以对存款进行控制。在存款时存在多次失误:
1、不应当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办理存款,使得他人通过挂失取走存款。2、在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存款时,没有注意留下证据,如双方写下证明、录音录像对该笔存款予以说明。3、在发现存款被取后,在和刘某某交涉的过程中,没有保存刘某某曾经承认存款来源的相关录音录像证据,导致刘某某认为有可乘之机,恶意占有其存款。
但原告张某在证据对其不利的情况下,认识到了收集证据的重要性。通过聘请律师帮助其取证,收集了对其相对有利的证据,也提供了部分的录音录像证据。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在存款时有50000元的自有资金。再通过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的详细询问,原告可以清晰地陈述办理业务设置的密码为其家庭电话号码,并对使用被告身份证办理保险作出了合理的解释。相反被告在陈述的过程明显存在多处的矛盾,最终法庭采信了原告主张的事实。
法官提醒
当今社会人员流动性大,在打工、爱恋、朋友交往的过程中要注重保护自己的财产,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个人信息,不要轻易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件办理存款等有价证券,避免发生资金损失的风险。
反之更不能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随便交予他人,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持他人身份证贷款、担保的案件也时常发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法律分析:如果你的身份证原件 别人拿了的话 会产生很多很多不利的后果 比如说签订相关合同 冒用你身份证进行诈骗等等,这样的话 你会遇到很多对你不利的后果,所以遇到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情况 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