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
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
正在进行中
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新局面。
现对社会开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食药环案件线索。
现已开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
这些举报方式要收好
小编提醒大家。
下面这些举报方式要收好!
青岛市公安局
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qdsyhzd@163.com
举报信邮寄单位:青岛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邮编:266000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qdsnsyhzdd@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1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qdsbsyhz@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106号(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qdlcsyhz@163.com
黄岛区邮编:266400、266500。黄岛区,是山东省青岛市的市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个国家级新区。黄岛区是国家海陆统筹发展试验区、国际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航运枢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先导区。其中。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7号(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qdlssyhz@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线索举报电话:或者
青岛市黄岛区邮政区码:266000。2012年,撤销青岛市原黄岛区、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黄岛区。2014年设立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包含黄岛区全域,总面积约为2096平方千米,总人口为171万,成为青岛市第一大行政区。其中北部6街。
举报信电子邮箱:kfqsyhz@126.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57号(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1、青岛市黄岛区邮政区码:266000。2、黄岛区,别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是青岛市的一个市辖区,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个国家级新区。黄岛区是国家海陆统筹发展试验区、国际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国。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cysyhz@126.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66号(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hdsyhdd@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3677号(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wang@163.com
黄岛区邮编266000,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红岛高新经济产业区新业路69号创业中心A区(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1239138095@qq.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办事处惠吉街20号(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食药环侦大队)
胶州市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jzsyhzdd@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胶州市厦门路1号(胶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平度市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或
举报信电子邮箱:pdgasyhz@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平度市红旗路36号(平度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莱西市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信电子邮箱:lxsyhzdd@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65号(莱西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的邮政编码是266000。具体详细邮编有以下8个:1,266035,迎春路 2,266426,店子村、东郭村等73个地址 3,266432,成子埠村、大窑等18个地址 4,266500,长兴岛街、崇明岛办事处等65个地址 5,。
除此之外。
省教育厅昨日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
对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市民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教育厅反映。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旨在加强社会监督,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
青岛市黄岛区的邮政编码是:266500。黄岛区地处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畔。位于北纬35°35′~36°08′,东经119°30′~120°11′。南临黄海,北靠胶州市,西邻诸城市、五莲县和日照市。东北西南斜长79.25公里,东西宽62。
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81916517
举报邮箱:xxwgbbjb@shandong.cn
青岛市教辅材料监督举报部门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yjjcjyc@qd.shandong.cn
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教辅材料。
这些都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
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及时举报。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