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带回家后,陈女士对鹦鹉悉心照料,两个小家伙还产下两枚鸟蛋。
直到5月份,陈女士观看普法节目,节目介绍到费氏牡丹鹦鹉是属于国家禁止饲养的。
经确认,其购买的两只鹦鹉正是费氏牡丹鹦鹉。
次日,陈女士便主动将两只鹦鹉(连同产下的鸟蛋)上交给了森林公安分局。
经鉴定:涉案的两只鹦鹉为费氏牡丹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20000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严格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定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审查在案证据,准确认定涉案人员的主观明知情况。
刘某系专门经营萌宠动物的经营者,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均进行过学习,同时也接受了相关部门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的宣传教育,主观上应当知道其收购并出售的鹦鹉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故刘某的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深挖诉讼监督点,移送公益诉讼线索
发挥社会综治职能,制发检察建议
该市场收到后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并向检察机关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北青社区报房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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