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4月24日民生一线报道,今年2月26日,平远县发文严禁在全县范围内新增牛蛙养殖,对已有的牛蛙养殖场,限期在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退养关闭、拆除及复耕,逾期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闭拆除。 目前我市大埔、蕉岭、丰顺和平远等县,都出台文件严禁养殖牛蛙。
“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产业选择也大有考究,否则投资打了水漂不说,还会给社会带来祸患。牛蛙养殖被叫停,问题症结究竟出在哪?在笔者看来,起码在两个方面存在严重失误。
法律分析:因环保、疫情等原因,一些地方禁养、禁售牛蛙。法律依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第一条 整治对象及内容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律禁止养殖牛蛙,已有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18年6月30。
诚然,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支撑,但是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就算牛蛙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市场广阔,在还没有充分解决环保这个关键性问题之前,决不能草率上马,即使已经上马了的,也必须坚决予以退养关闭。牛蛙养殖被叫停,教训深刻,各地须引以为鉴,在开展或引进项目时一定要秉持“美丽与发展共赢”的原则,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换发展现象的发生。来源:梅州日报
企业回赵俊刚,北京特派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是老行政律师,在行政法及拆迁领域颇多建树。赵律师擅长的领域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拆迁(包括农村征地、企业拆迁、城市各类房产拆迁等)等案件,同时包括行民交叉。
下面是各地对牛蛙养殖的执法现场:
而牛蛙养殖过程中,偏偏容易对土壤、水体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污水无过滤设施直接排放,问题一旦曝出,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会造成严重影响,国家也肯定不会答应。牛蛙养殖环保问题没有解决就仓促上马,被要求退养关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