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
我想问一下低保户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谢谢。
4月14日,市民政局回复: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和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持有我市户口的居民,三种人可以办低保,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可支配性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需要到乡镇(街道)申请,由乡镇(街道)进行受理。
网友问政:
4月14日,让区教育局回复:
低保申请如何办理如下: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远离城镇居住的大中型企业职工,由户主本人通过所在。
按照目前新生入学办法规定,2022年秋季入学取消房屋面积限制要求,景园中学、外国语学校、三十六中、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购房及落户时间到入学当年6月30日应满一年。
办低保的程序如下:1、首先是提出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2、然后是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
景园小学、奥林学校和大庆一中购房及落户时间到入学当年6月30日应满一年半。
其他学校取得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时间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
低保的办理地点是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具体的流程:1、城市的办理: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