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是十九世纪末光绪年间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不详,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也有版本署名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的。,
《狄公案》
第一部侦探小说的作品是《莫格街谋杀案》,作者是埃德加·爱伦·坡 对于这名作者,百度百科上有比较像详细的介绍。http://baike.baidu.com/view/63457.htm
这部晚清公案小说的结构是十分严谨的。全书共有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为昌平县令时的破案经历,后三十四回写狄仁杰在朝廷中清除武则天身边宠幸的奸佞,成功迎回太子。中间以狄仁杰断案有功而升迁入朝,自然过渡。
《莫格街谋杀案》是埃德加·爱伦·坡于1841年发表在《格拉汉姆杂志》(Graham's Magazine)的一篇短篇小说。其被认为是现代文学中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人公 C·奥古斯特·杜宾(C. Auguste Dupin)是一个虚构的侦。
后一部分中,狄仁杰“清君侧”也是逐个击破、有条不紊的,先是处理一些狐假虎威的宵小之徒,然后是消灭怀义、薛敖曹等男宠,最后是对付武承嗣、武承业、武三思等“大boss”。
另外,公案小说和西方侦探小说的异同,如探案者身份的差别(官方与民间),都喜欢或者说擅长乔装打扮去打探案情,等等,应该也是评论家们早已比较过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第三个案件,举人华国祥的儿媳死亡的真相是误饮滴有蛇涎的茶水,则容易让人想到西方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的《摩格街谋杀案》,博尔赫斯称之为“幻想文学的第一宗惨案”(参见《博尔赫斯,口述》),同样可以说是“密室杀人案”(排除有嫌疑人进入房间),“凶手”都是动物(前者是毒蛇,后者是猩猩)。
而《狄公案》中,我们不难发现狄仁杰非常喜欢使用酷刑,用今天的话来说其实就是严刑逼供(虽然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评判,另一方面,也应考虑到当时缺乏科技支持,难以有确凿的证据,犯人可以百般抵赖,因而也就需要大刑伺候吧)。特别是对淫妇毕周氏使用的由狄仁杰独创的刑具木驴(用以杵下体),无疑是颇为不人道的,而围观的人群却是拍手称快并肆意取笑(不过后来有人制止,并引出道德训诫)。此外,薛敖曹被人私刑阉割的场景也是触目惊心的。
-THE END-
《译文名著精选:摩格街谋杀案》内容简介:“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肖伯纳曾下此断语。可见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以至整个世界文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以《摩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