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辖市,就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古称“直隶”。
北直隶
南直隶
至清朝,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辖境依旧,从此直隶成为河北的代称。
直隶之名虽然自明代始,但中国最早的直辖却始于宋太祖乾德五年(公元967年),这一年正是赵匡胤出兵消灭后蜀孟昶之时,三泉县地处秦蜀要冲,为川北门户,又是当时伐蜀前线大本营所在地,由于赵匡胤急于知道前线战况,三泉县令审时度势,“越俎代庖”,便频频越级向朝廷上报前方军事胜利的消息。此举令赵匡胤大喜,平蜀之后,诏令三泉县直属京师,而这开我国中央直辖县之先例。
而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这都是现在直辖市的前身。
1、北京政府时期(1912-1928年)的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哈尔滨、汉口(武汉)。
1926年秋,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汉,成立汉口特别市政府,由国民政府直接管辖,这是我国第一个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市。
军阀割据
1927年民国政府在租界以外地区设上海特别市,归属中华民国行政院直辖,同时并入江苏省上海县、宝山县17市乡。1930年7月,改称上海市。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上海市沦陷,成立上海特别市伪政府。
2、南京政府时期(1927-1949)有12个院辖市:南京、上海、北平、重庆、青岛、天津、哈尔滨、大连、广州、汉口、西安、沈阳
1931年的民国
抗战时期,重庆以战时临时首都地位改设为院辖市,随后天津、哈尔滨恢复为院辖市,并新设大连为院辖市。全国共8个院辖市:南京、上海、北平、重庆、青岛、天津、哈尔滨、大连。
3、新中国时期曾有16个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为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同时设置的直辖市有上海、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广州、重庆、西安、武汉、南京,共11个直辖市。
1952年8月,恢复四川省,重庆仍为直辖市。
1954年8月,旅大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辽宁省辖市(1981年改名为大连市)。
1953年7月,设立哈尔滨直辖市。1953年9月,设立长春直辖市。
至此,新中国成立后,曾有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广州、重庆、西安、武汉、南京、大连、哈尔滨、长春共16个直辖市。
1954年,六大行政区撤销后,仅保留上海、北京、天津3个直辖市,其他12个全部撤销撤消(其中1958年天津降为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7年天津恢复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石家庄)。
1997年,增设重庆直辖市。
从这一年开始,我国总共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从次数来说,直辖次数最多的仍然是北京、天津和上海,自有直辖市以来便一直是直辖市。
我国的15个副省级城市
谁会成为第五个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