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谢文英
“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作为军乐团的一个指挥,作为天天跟国歌打交道的人,我应该为国歌说话。有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2008年1月25日,我得到正式通知,成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首次参政议政,国歌46秒还是49秒,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提案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从军乐团工作方面寻找带有普遍意义、全国性的议题。
亵渎国歌现象令人痛心
经历了几次历史变动之后,国歌的乐谱版本不统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近年来还出现了亵渎国歌的情况,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等等,这些现象都太不应该了。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声音、第一歌曲,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作为军乐团的一个指挥,作为天天跟国歌打交道的人,我应该为国歌说话。
我国的国歌,即“义勇军进行曲”,演奏一遍的标准时间是46秒。但奏国歌时需演奏三遍,前奏一遍,累计时间为2分零6秒。【国歌】是代表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歌曲,是被国家的政府和人民认为能代表该国家政府和人民意志的乐曲。
面对质疑曾经犹豫过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是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歌曲,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被称为中华民族解放的号角。自1935年在民族危亡的关头诞生以来,对激励中华人民共和。
思路确定之后,我积极准备提案。坦率地说,最初写提案的时候,我不是很自信。我在想,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呼吁最多的是民生问题,国歌是音乐,关心的人可能不太多,对于能不能引起重视,心里也在犹豫。当时有人说,国歌错了谁听得出来呢?国歌立法怎么立?国歌唱得快一点慢一点,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说,国家有很多大事呢,国歌立法不立法是以后的事,不重要。
国歌是国家的形象和标志,作为军乐团团长,作为演奏国歌最多的人,我有责任发出国歌立法的呼声。而且,我查了很多资料,我查到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1991年通过的国徽法。在宪法中,国旗国徽国歌是写在一起的,既然国歌在宪法中被赋予崇高的地位,国歌也应当得到法律保护。更何况,许多国家都早已为自己的国歌立法,他们把奏唱国歌作为升腾民族自豪感、激发爱国主义情感的具体行动,制定了保护国歌的具体措施。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把呼吁国歌立法的声音发出来。借国歌立法的机会,唤醒人们对国歌应有的敬畏。
坚持十年等到国歌立法成为现实
经过反复修改,我最终向大会提交了履职中的第一份提案——《关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立法的提案》。
以前,国家的一些重要会议开幕都是奏国歌。但是在提案提出的第二年,也就是2009年,一些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唱国歌。因为演唱更能让人体会国歌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这个变化更加坚定了我继续写提案的信心。
然而,关于国歌立法提案,一年,两年,三年……一直没有实现。很多人觉得国歌立法遥遥无期,但是我从未间断。十年中,每年都会提出,从未间断。我坚信,国歌立法的脚步会越来越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演奏时间长度应为:46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从建国以来,演奏就一直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担任。《义勇军进行曲》是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歌曲,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被称为中华民族解放的号角。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在演奏和指挥国歌的近50年中,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已渗透进我的生命。有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我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回想这十年间,很多政协委员从开始的怀疑、不了解、旁观,到后来积极参与到提案联名,直到最后提案变成了“我的骄傲”。我自豪地说:“这十年,我做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
文字整理: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