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员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员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2、员工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1)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按照产假工资发放,。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一、小产假工资怎么算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小产假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发放,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法律依据:《女职工。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2、产假工资如何支付?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怎么计算: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