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被迫离职赔偿金是N+1还是2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确定。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确定。
辞退劳动者的补偿金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月工资水平来算的。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要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是。
具体标准为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如下:1、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