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今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年度报销标准有和变化?有怎样的规定?
答:2023年1月11日,手机上如何报销医疗费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琼医保规【2023】2号),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即到2028年1月份)。原《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年度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 元、二级医疗机构 5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00 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两病”门诊用药合并计算。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二)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60 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 500 元、60 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 700 元,计入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标准。
问:参保的居民当年普通门诊报销未“用完”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的,还可以留到下年使用吗?
答:简单地说,可以结转提高下年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人员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问:到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普通门诊也需要办理异地备案才可以在异地直接结算吗?
社保报销一般是按照比例报销的,一般报销60%-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
答:不需要。异地就医人员,普通门诊无需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在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就医地已实现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按规定实行即时结算;未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本人先行垫付,原则上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持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卡可以报销的金额依情况而定:1、职工医保: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如1300元至3万元之间为85%;2、居民医保: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6000元以下为65%,高于6000元为80%,县三级报销比例为65%,高于
问: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的统筹支付范围?
答:以下医疗费用不能纳入:
(一)未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法律依据:《中华。
(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四)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五)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2、报销比例:a、起付标准至18万元:三级报销70%,二级报销75%,其他报销80%;b、18万元以上:70%。【备注】。
(六)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八)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九)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十)在境外就医的;
(十一)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关于社保医保,你还有哪些疑惑,我们为你解答。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关于社保医保的疑问或问题,我们将积极为你寻求相关部门的解答:
1.新海南客户端进入“问政”频道,点击“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栏目,即可反馈问题;
2.登录南海网()“问政海南”栏目;
3.拨打966123热线反映问题。
社保卡报销一般是按照比例报销的,一般报销60%-70%。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